哥伦比亚大学的统计,理工商法等学科的教授更倾向于谴责为哈马斯辩护的学生,人文社会科学则相反。这让人意识到,所谓“白左”倾向,除了通常所认为的源自“更强的同理心”,还有一个解释,那就是由于“更弱的规则意识”——STEM法律商业都是靠规则吃饭的,然而文科却是靠挑战规则吃饭的。是谁不宣而战?主动残杀平民和误伤的区别是什么?交战中的具体细节战争法都是怎么规定的?这些规则对于文科教授来说并不那么重要,他们思考的是更抽象的“正义性”问题,有无数种可以把话说圆的方法。当然我也必须为文科辩解一句,就是有些教授很可能并不是支持哈马斯,而是支持学生为哈马斯辩护的权利,这跟当年美国南北战争时的南军一样,很多人并不是支持奴隶制,而是支持南方各州捍卫自己的独立性。不过把这些人刨出去,文科也确实是个重灾区。
对现实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