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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条北大数科院教授猥亵学生后全身而退的新闻,想到很多事。想到2018年为沈阳案向北大申请信息公开、呼吁建立高校反性骚扰机制的岳昕现在在哪里。想到同样全身而退的徐钢、孙首灿等等。想到清华学姐事件,朋友圈里好几人说“中国高校为什么不设立类似美国大学Title IX的性骚扰独立调查机制呢”,评论完这一句,这件事就过去了。我只觉得痛,觉得这句话说得太轻巧了。
是啊,中国高校为什么不设立对校园性骚扰指控的第三方调查机制呢?问得真好啊,问得就好像没有人能想到我们需要这样一个机制,就好像没有人试过。道理看起来很简单,独立调查机制不仅保护受害者,也保护被指控的人,学姐有路可走不会情绪失控,学弟有可信赖的调查机制也不至于慌张。那我们为什么没有这样的机制呢?
看过那么多受害者滚钉板,像朱占星此案的受害者一样各种正规的渠道都试过了仍求告无门,我只能认为,高校反性骚扰机制之所以无法建立,是因为身居权力上位的教授们不想放弃为所欲为、毫无代价的“自由”,而高校对此默许。这不仅是几个害群之马的事。这是一个系统性厌女的社会对受害者的围猎,每个沉默的人都是共谋。
我不觉得认为jm被刑拘有争议就等于和反人类内容共情,这种玩意儿从任何伦理上都不应该出现在一个没有分级的市场,但至少有两个看似无关的前提不能分割出它的争议:一是法律对自出版物的口袋罪即“法律问题”政治惩罚是心知肚明的坏传统,上面讳莫如深,下面议论纷纷,建立在其上的耳语化恐慌由来已久,这跟Jm有多极端没关系;二是政府多年不推动任何文创领域分级制度建立的可能性,以儿童保护的名义限制全民文化消费,“正规出版物”洁之又洁,审之又审,但对真实儿童的保护力度、打击真实儿童色情的力度实难服众,选择性执法的法律流失公信力。这样笼统含糊充满寻租空间的法律,能类比美加欧的反人类罪吗?你要认可这里的淫秽制品罪能等同美加欧反人类罪,怎么能不同时认为判天一十年的法律不反人类?
大部分人都知道这个故事。1984年,一个美国跆拳道教练绑架性侵10岁学员,被男孩的父亲在机场当场射杀。
父亲判了七年,监外执行,5年监视居住。他一天没有坐过牢。对。外国月亮比较圆。
当时他儿子比较气他爸爸。他还是个孩子,在教练的哄骗下,以为教练是想对他好 ,所以他虽然觉得教练很坏,但是他也不希望教练死。他爸爸对此没有解释过一次。
这孩子长大写了本书,说到一个细节。他成年了,他爸爸病了, 他回家陪爸爸。两个出去散步,有个路人特别像那个教练,儿子吓的一寒战。说我以为是Jeff。爸爸淡淡一笑“我知道不可能”。
我必须站起来对这个爸爸行个礼。我一直认为这是父亲的复仇,不仅于此。爸爸以自由做赌注,赌一个“孩子你不用再怕了”。
“素媛”的爸爸可以照此办理。我会。我老公会。法律不能把他关一辈子,那么,父母有义务告诉孩子坏人死了,你不用再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