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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很難感到被冒犯(從而被激怒),因為別人打我得先把我打成某一派(分為完全先天的(如種族 性別 出身)與幾乎後天的(性格 立場 某些行為 發言))
對於先天的,我會認為這是刻板印象/大數據導致的不公平(或者說有失偏頗,哪怕只有我一人是特例),從而,因為我打心裡認為這樣歸類不科學,自然不會順著該邏輯來冒犯我自己
對於後天的,我會be water,具體一點就是,我會復盤,重點關注“我是否有必要改變自己的做法以獲得對方的'赦免'”“我是不是可以改變一些行為來讓自己“做好”?”

我總結一下,我之所以很難被冒犯是因為我太雞賊了,割捨一些形式上依附於我的表象,把自己擇掉,走位躲避對方的射擊。

我的“想讓別人開心”的心理本質是利己(自利自私)的——我需要通過給別人創造價值來滿足我的某種成就感(我具備並且也實踐了 為別人創造價值 的能力)——那這會不會與回報掛鉤呢?我的心裡是這樣的:反正我為你創造價值,你不回報我我當然也不會怪你(因為事先沒有談好 沒有怪的明確的正當性),但 如果你不回報,我會在心裡站上道德製高點從而心情愉悅(嗯當然我並不會將它作為向外索取的理由 僅僅是內心暗喜 寧教天下人負我)。

“為別人創造價值”也不能以掠奪其他人價值為代價。比如向人類提供按摩服務,嗯當然基於按摩的能力,我自信這件事能為對方創造價值,但我會考慮這項活動/服務是否會侵害其他人的利益呢?比如 就是有人不希望對方被我按摩(比如控制慾強的對方的親人)——嗯當然我不覺得我需要處理這種可能的衝突(這是對方的課題),我只是需要先確認對方可以處理好關係(不至於讓我的服務在別處產生負價值),否則我會放棄該活動。

好了,但老想這麼多也累,只能說有時候素履以往,有時候只是心嚮往之。畢竟“為別人創造價值”的本意也是利己,有時候 讓自己不那麼累 可以更加利己,我擇其更利己者而從之。
這麼想感覺又很危險?如果利己和利他不掛鉤,我豈不是無法無天?那就對了,法 和 天 會限制我 守住 “不害他”的底線。

在一個被共性(集體?)主義籠罩的環境裏鼓勵具體的個體走向個性解放。感覺自己在做一件偉大(一個一個去照顧每個具體人的利益 與 冠冕堂皇的「照顧多數人利益」 高下立判)而渺小(To Cure Sometimes)的事情。
嗯,當然,決定追隨集體主義也是一種個性,那在這環境下他的路自然走得很順利,我出手反而是阻礙。to help who longs for help,心才不會堵。

我還是決定不關注你了。你的簡介明示了關注要謹慎。愛一個人應該想著對ta好,而不是一味滿足自己的關注欲。避免一次可能讓ta討厭的關注提示,就是在對ta好。
可能稱不上愛。我只是很害怕被你討厭。
嗯,我也很害怕被其他人討厭,只是程度不同。

所以說 我會觀看別人主頁再決定要不要以及如何與之相處 正是為此。很害怕踩別人雷點。雖然被人討厭也沒什麼,但發現了這種或許可以避免被討厭(或者說 已知人家會討厭我 那就讓ta永遠都不認識我)的辦法,就不可自拔了。那麼為什麼我不在公域裡展示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呢?當然不行,這樣認識的人多了,收到的討厭就多了,這種感覺比沒人喜歡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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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說 會有這種情況:女權朋友會在別的場合撞見我不女權的行為(比如與一個很不女權的人和諧交談),然後收到ta的討厭。或許本來我就不戴著任何標籤,我只是我,所以靠標籤(或流派)來與我共情,總有點一廂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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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衝浪就是 投雙方所好。和女權朋友聊女權,和遊戲朋友聊遊戲,和數學朋友聊數學,和關心具體的人的痛苦的朋友(找不到最佳描述)聊這種痛苦。
如果 投不到其所好 我會非常痛苦(啊 怎麼不謹慎些!了解對方喜歡什麼!)
在想尋找新的好友時,可能需要公開發佈一些信號——可是這樣就更加有 投不到其所好 的風險,因為受眾太廣了。這會讓我覺得我還是一個人待著好了,我好像也不需要什麼共鳴。想想遠古時期,沒條件接觸網絡,也是一樣醉生夢死地活著,沒發現有人能與我共情,也不是什麼嚴重的事。

唉。不知道说什么。托遗响于悲风。

好久没说话了。说一句话在这里。好了大概超过一句话了)

管中窺豹,在時間線上旁觀世界各地人們的生活,我的想法——我已經在心海裡走遍也享受遍了這樣和那樣的生活,包括其中我最嚮往的生活,我已經在我的體內完成了自我實現。
每天都做這樣的事。特別像吸食精神鴉片。
但也說不上對我有什麼明顯的壞處。

”你关注的人的嘟文将按时间顺序在你的主页上显示。 别担心,你可以随时取消关注!”

可是他們會發現我關注了又取關,像是有意無意冒犯走錯人家的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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