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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OpenAI新推出可以通过文字描述生成视频的Sora的新闻,忽然想到两个之前没有想到的点:能源消耗和剥削先放一边,这种AI出现对人的艺术创作方式本身产生了影响:人终于可以几乎一个人完成一个过去需要一整个团队协作才能做的事了。这一方面是降低了复杂艺术创作的门槛,让更多人可以尝试和实验。但另一方面,它跳过的“团队协作”并不完全只是一个机械过程,collaboration本身的friction让每个参与其中的人不得不“慢”下来、进行比“最小必要沟通”更多的表达和理解(因为每个人都不是别人肚子里的蛔虫),而这个slowdown/pause带来了contemplation的机会,more than merely necessary的“冗余”交流孕育了新灵感迸发的可能性。效率至上的现代社会追求的frictionless极力消除一切“无用”和“闲置”,但“无用”和“空隙/nothing”却是生长出人们尚未发现的“有用”和“something”的基础。

另外,至少现在的创作型AI是通过语言指令(prompt)进行的,而语言本身是有限(制性)的。不仅仅是使用者会被AI反过来train自己的习惯性表达,还有语言作为唯一表达方式的tyranny进一步吞噬了人们靠非语言表达去感知触碰的语言边界外的地方(这里省略500字关于whose language的讨论)。语言只能表达它可以表达的内容。而语言边界的拓展是靠人们力图用语言交流现有语言还不能表达的东西。在这个becoming的过程中,非语言是非常重要的scaffold,因为人与人可以靠非语言的(复数)方式交流,所以语言可以沿着那样的交流生长。或许人和人交流与和AI交流的差异就在这里:人和人的交流可以改变人和交流本身,但和AI的交流不能改变AI(因此也无法改变交流)。这或许也是gaming和真正understanding在非直接效果上的区别。

这两个改变看似subtle,但可能影响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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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此前已經各種說謊被揭穿)說unrwa僱員參與10.7襲擊,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立即暫停援助,國際法院下令臨時措施,這些國家繼續支持以色列,我真的是這輩子沒見過這麼無恥的雙標。
退一萬步講哪怕這個事情是真的,個人行爲和組織有什麼關係?這不就是collective punishment?尤其是icj剛剛判了要確保人道援助,這就是跟icj判決對著幹。之前看你美政治經濟學者莎拉羅伊的文章,說國際社會把援助作爲破壞加沙的工具,現在真是又一次應驗了。
烏克蘭現在就在icj跟俄羅斯打官司呢,到時候俄羅斯如果也不遵守icj判決我看這些國家還有個什麼臉來譴責俄羅斯。

这个圈子里实在是太多陈规被当行规、傲慢被当坚守、掠夺被当赐予了。总以为因着大环境的恶劣和不断恶化,不伤害与坦诚沟通是最大前提是一条不言自明的底线、在微观的权力关系中不断实践自己所认同的价值是每个人基本的自我锤炼;但现实好像永远是,这个行业并没有什么关于伦理的共识,能积累为共同知识的好像都是一些搪塞当事人/公众/后辈与自我合理化的巧言令色,语言与行为总是割裂而不自知,自我反思总是无从期待,好像反思就会进一步践踏行业尊严,在大象与算法前被褫夺的阵地、绝不能在自己尚有博弈余地的群体前进一步失却。总在动态变化中、交织着复杂考量的伦理问题,最后只能靠个人在一次次带给他人的伤害后意识到(或永远不被意识到),而其效果又是思考越多的人越束手束脚顾虑重重、想得越少的人越不断制造新的往往未必被看见的伤害。

与此同时,这个残存的行业毫无疑问有另外的憋屈、愤懑、艰难、传播过程中日渐无法克服的鸡汤鸭讲、压根无从纪录与讨论的痛苦、荒废岁月的自我厌弃与四顾茫然的孤独,以至于任何关于具体伦理争议的讨论,都会夹杂大量其他场景中残留的应激;另一重应激则因为情绪为燃料的算法机制在根本上动摇了传统上由文化精英把持的舆论环境与创作形态,造就了益发扁平狭窄的讨论空间与保守大众趣味对公共舆论的积极干涉,以至于但凡出现来自广义上的大众而非精英文化圈的挑战/批评,往往被下意识地轻慢对待、居高临下地归类为智识未被开启/不懂得行业艰辛的呓语,即便有些或许归因错误的指责中包含朴素的真实感受,甚至有些在智识与道德上被贬低的批评、恰恰是重要但长期被边缘的另一类视角。

而如果对照两类人各自所得与所失、自我标榜与实际落差、以及更多不被公开触及的曲折,我恐怕很难认同许多事件中见到的应激是合适与合比例的(当然这段议论也未尝不是由小鸟这件事延伸出的应激)。总之,文化精英们还是正视一下自己的ego、正视一下自己潜在的虚荣心吧。

book.douban.com/review/1570918

陈朗悼文和传播中的错位让我唏嘘了很久。那些作茧自缚的多重挣扎和总是微不足道甚至会讽刺地滑落到虚无但又以血泪与痴念让人感念其真诚的抵抗,实在是太多心有戚戚之处了。同时也再次强烈感受到,今天我们太难在公共空间坦诚勇敢地谈论非常细腻复杂深入的感受了。人们太需要高度扁平、可以精确置于标签下的片段化素材来服务自己的认知或者二次生产了,即便这已经是一篇如此丰富沉重但轻盈、冷峻中亦饱含温柔悲悯、甚至有人形容孤篇压全唐的文章。但与此同时这样的书写又是如此必要,对个人的意义自不必说,而对公众而言,恐怕正因其稀少,才会产生如此强烈(而往往偏离)的共震;正因为典型的故事太多而书写太少,一个非典型的因其复杂性与文学性而率先被看见的文本,反而承载了那些典型故事中的怨与愤。但书写的开端意味着更多的书写和看见,在更长的时间维度里,对陈朗和徐晓宏的认知也总会回归本应有的复杂。

讽刺的一点是,徐晓宏恰恰不是很多评论所想象的沉醉发表游戏至死不知道悔悟的人,恰恰是因为拒绝这套学术规则也在乎如何关照更具体的现实,才会造就他的窘况,才会反过来在紧迫的现实压力(乃至死亡压力)面前急切地有所配合,结果这些配合(以及与之相伴的不甘、怨愤、失落、悔恨、惭愧所凝结的情绪)反而成了对一个人的盖棺定论。当然也可以说此前的不合作是把学术太当一回事的书呆子气和关于立言的虚荣心(但这同样是可贵的真诚与道德洁癖),但其实如果理解了学术没那么重要(至少在今天的学术系统内),实际上陈朗的职业选择或许同样包含了对这套虚伪官僚势利的系统的失望透顶与弃绝,可是网络讨论此时又偏偏视此为正途(甚至见到有网络评论称难怪陈朗拿到tenure而徐晓宏没有),这种割裂实在是太令人玩味的势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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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生杂志《野麦》创刊|我们是不愿意沉默的

#职校生 从创立文学写作小组,到开始做这份职校生杂志,再到看见这本书出现在眼前,过去了7个月的时间。很幸运看到这一切发生,也特别感谢过程中给予支持、协助的所有人。是大家的共同努力,让职校生杂志《野麦》得以创刊。(来自微信公众号-HOPE学堂23/12/11)

阅读全文: at.laborinfocn3.com/articles/u
原链接: mp.weixin.qq.com/s/c1qGOClUN7f
备份1: archive.ph/wip/BkBLg
备份2: web.archive.org/web/https://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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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都在愤怒、惊愕、憋屈、荒谬之感中打转,希望这些地下史中的地下史、边缘的边缘有天不再因为相对次要且位置尴尬而不适宜公开谈论和寻求公道,而这些资源/道德位置错配的荒谬会昭显

上文是部分白紙運動當事人/報導受訪者基於近期遭遇的存在重大倫理缺陷的報導所總結的報導中國大陸敏感議題時的倫理倡議。懇切希望大家廣為轉載,至少作為對類似議題未來操作過程的教育與警示,從而促成更誠實和有倫理的書寫、更相互尊重與信任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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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对白纸运动等大陆政治敏感议题的报道,涉及当事人/相关人士安全与个人意愿、公众知情权、现实政治压力与历史记忆价值等复杂的伦理考量,不能等同于针对公权力的调查报道或公众人物的特写报道。此类事件中报道伦理的失误不仅会对当事人/受访者造成法律上的风险,还会让这些当事人/受访者在社交、工作当中面临压力与伤害;同时,此类稿件的发表也会对事件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其影响力不能仅以公众层面的传播力评估。白纸运动区别于大陆以往的社会运动,每位参与者对白纸运动的理解、个体的风险承受能力、对媒体曝光效果的评估与合作方式的接受度也有所不同。媒体不应对当事人抱有典型“异见者”形象的预期,也不应因承受风险能力而评判当事人的决定是否“正确”。因此,稿件的生产流程和报道伦理需要较一般情况更为慎重。这也正是我们在这一时机想要与媒体记者们讨论大陆政治敏感议题报道伦理问题的原因⋯⋯⋯

1. 记者在采访开始时,应明确告知受访者交流内容将用于公开报道,不能诱导与欺瞒,以私人谈话的名义获取信息;记者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与判断,包括是否愿意被报道、披露相关信息是否会带来安全风险、谈话内容是否可以全数作为报道素材,尊重当事人对于当局威胁的切身感受;记者不应自作主张地认为自己的报道可以给当事人“提供帮助”,并以此为由无视当事人的拒绝。

2. 记者不应默认被卷入政治事件中的当事人的一切资讯都是公开资源。如果文章内容涉及被捕者,尤其应注意媒体曝光在不同时期的影响和优先项有所区别。

如果当事人预知到被捕并有所准备,报道应尽最大可能按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如预期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曝光有利于救援,应当优先与当事人指定或亲近的朋友协商处理方式。被捕中的报道应注意不要因一味塑造“异见者”形象,而为警方提供更多可用于定罪的证据。

释放后的报道应尊重当事人意愿,当事人明确表达不愿被关注时,不应通过他人的讲述来曝光其私人生活。对于已被释放但信息未被公开的被捕者,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前应尝试联络当事人,并优先考虑当事人意愿而非代为决断。

3. 无论当事人/受访者是否了解媒体报道可能产生的影响,记者都应主动解释这类公开报道、具体发表平台可能带来的个人风险和消极影响,让当事人/受访者有充分的知情权及心理准备,并有机会做出独立评估。

记者应诚实告知受访者报道发布的媒体平台,以及是否接受在最终版发表前给受访者确认稿件中涉及自己的部分;采访过程中应随时提醒受访者,此时的每句话都有可能被公开;在谈及可能给当事人造成风险的信息时,应再次确认对方了解相关风险且愿意披露;如果采访中受访者明确表示部分内容可以作为背景信息聊聊但不便公开,记者应当尊重受访者的意见做出适当处理;如果采访结束后受访者因为紧急外部压力无法公开披露自身信息,记者应配合相关诉求。(请注意:希望阅读最终版中的相关部分,确认没有失实、演绎与其他风险的无奈之举与干预新闻自由在目的与权力关系上有显著区别。)

如果基于公共利益考虑无法完全配合当事人意志,务必尝试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时,记者应尝试联络其身边好友了解情况,再综合其亲近人士的建议决定是否报道、如何报道。报道方式应充分权衡对方的安全顾虑,证明披露这一信息的必要性、紧迫性、披露程度合乎比例、以及不存在其他可替代手段。采访到的信息应尽可能交叉印证,不应只以一两位好友的描述作为事件/当事人的全貌,对于当事人动机的描述,不应把朋友们的猜测作为客观事实。

4. 记者在写作时应有意识地对当事人和受访者的敏感信息给予保护,尽可能模糊可以被有关方面用于识别受访者真实身份的信息。在当事人/受访者的安全顾虑以外,记者也应主动从内部视角出发,评估报道中的某些措辞与叙述方式是否可能对受访者/当事人造成不利。​​

5. 记者本人应对政治创伤与创伤应激反应有所了解,理解不同当事人的处境和顾虑有所区别、充分尊重当事人/受访者的犹豫和恐惧,在受访者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接受采访时应当停止。

6. 未经本人允许,记者不可以把受访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透露给其他媒体。

7.记者接触受访者时,不宜提出存在利益冲突的暗示。如果记者愿意以个人身份为当事人/受访者提供帮助,请确保不在采访开始前或出现伦理冲突后提出帮助建议;记者个人层面的帮助不应以任何信息交换为条件,当事人/受访者的基本权利不应因接受过帮助而有所改变。请注意区别主观意图与实质效果。

8. 在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的情况下,请勿过度打扰当事人的父母等家属,也不应默认家庭关系是报道中必不可少的素材。我们理解在现有的大陆法律下,直系亲属可以获取更多关于当事人的信息,但中老年人对于媒体(尤其是外媒)的影响的信息差会让 ta 们更加无从判断风险;白纸运动中许多年轻行动者的生活方式、政治观念本就不被家属理解,因此家属的描述并不具有权威性。同时,许多行动者们的参与也与家属的意愿并没有直接关系,属于个人行为。写作中过度强调家庭关系或父母等长辈的说辞,首先是将行动者置于一种父权制的理解框架之下,弱化了行动者本身的能动性,其次也会为家庭带去更多不必要的风险。

9. 我们期待看到更立体的抗争者形象,而非堆砌与事件无关的猎奇细节。我们期待报道能够帮助深入抗争者群体内部,看到每一个人、每一代人以及每一个事件的区别与联系,而不是以新一代的行动者填充旧有的报道框架。写作时应删去不必要的个人隐私,如与事件本身无关的、当事人/受访者个人情感、婚姻状况、家庭背景的描述。在当事人/受访者为女性和性少数群体时尤其应当注意措辞,如应选用适合其性别认同的人称代词,以及不应刻意强调女性的外貌等。我们期待具有女性主义视角的报道,不仅仅在于报道的对象是女性,还在于期待看到作者为了能让更多读者理解她/ta们的真实处境而作出的努力,而不是利用她/ta们的形象去满足、强化大众对于女性的刻板印象。

10. 对于重大敏感议题来说,由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记者写作固然会增强文章可信度,但也会强化作者本人在该报道领域的权威和与受访者之间的权力不对等。许多受访者由于诸多顾虑无法直接面对公众,如果采访方式、写作视角出现严重失误,受访者将缺乏申诉渠道并处于更为弱势的境地。我们建议,在以作者实名或广为人知的笔名发表此类报道前应确认:记者获取与验证信息的方式符合报道伦理,不涉及诱导、隐瞒与移花接木;记者对自己与当事人/受访者的权力不对等有充分认识与坦诚告知;记者在访谈过程中、报道发布前均做出足够信息告知与风险提示,在出现重大变化时尝试与被访者/当事人联络确认其意愿;记者的个人背景、叙述方式有助于读者深入了解事件而非出于猎奇,使用实名或广为人知的笔名有利于增加文章可信度。

同时,我们更建议此类报道以匿名写作,因为匿名写作将使记者与受访者处于更平等的关系,记者不会因为过往报道取得额外的道德光环、媒体资源与天然信任,而需要透过坦诚、充分、透明、及时的交流取得受访者信任;匿名也会使记者专注报道本身,避免个人名利优先于当事人处境与客观事实的情形,促成诚实与有伦理的书写。

编辑部:
1. 涉及敏感政治议题的报道时,考虑记者的身心状况与伦理训练是否适宜相关报道;对于报道内容,严格审核匿名受访者的信息是否可辨识;对于可能对受访者/被提及者构成风险的素材,务必确认已取得知情同意或采取充分措施。

2. 机构展开内部培训,建立伦理准则,确保编辑在处理政治敏感议题时尽力取得相关人士知情同意、注意保护受访者身份信息、理解机构媒体/记者与受访者之间的权力不对等并尝试弥合、将受访者/被捕者安全作为最优先考虑项;要求自由撰稿人熟悉报道伦理准则,明确让受访人了解自己是在被采访、采访将用于哪家媒体平台。

3. 设立独立的投诉邮箱,建立有问必答、流程透明的投诉处理和调查机制,确保读者/受访者不必因指出表述不当之处承受压力;注意沟通中的权力关系,不制造额外的证据负担与情绪压力,尊重投诉人的匿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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