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爹妈要钱花那叫花爹妈的钱吗,那叫追索自己应得的精神损失费。
(分享给中国好儿女的好思路。虽然我做不到这么坦荡,但我觉得应该这么坦荡,并希望有人能这么坦荡无压力。)
@TCMZ 我再加一条:那叫防止老人被诈骗犯刮走养老钱和棺材本!年轻人应当把爹妈的钱全部拿在自己手上,替爹妈合理使用
@ryokokoro @Tuilindo 不好意思,我想的单纯是子女拿走父母的钱改善子女自己生活质量的。没有爱不爱的,纯索赔,拿回自己应得的。爱了还谈何坦荡。
@TCMZ @ryokokoro 懂的懂的!我只是怕有的友友,在要钱方面,心理负担过重,给她们再增加更多可供选择的自我释怀的理由。(楼上另一个友友的观点,他自己负责解释哈哈哈
@ryokokoro @Tuilindo 我只是解释观点,不针对人。原嘟是我偶然刷到其他内容偶然生发的联想,所以讲得很信口。
@Tuilindo @ryokokoro 我觉得你没懂我意思。我是想表达,一旦建立起自己与父母是受害者与施暴者关系而所作所为皆是索赔的观念,就足以天经地义了。做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怎么会有负担,怎么会需要其他安慰开解的理由。所谓更多供选的释怀理由,跟这个认知是互斥而损其纯粹的。受害者还要为施害者好吗。这种想法比较刻酷啦,矫枉除弊的手段通常比较刻酷。
@ryokokoro @Tuilindo 我意思是,子女必须爱父母,这本身就是一种枷锁。做什么事还要假爱之名,有一种都谋反了还要打着清君侧名义的虚伪,实质也是跟这种枷锁妥协,屈服。要不断地自我欺骗或自我审查,为自己行为找到一个合乎爱敬的解释。也很累。就不爱了,大不敬。
@ryokokoro @Tuilindo 遇事的第一反应不是因为孝顺这个观念,而是心里面存的一些恻隐不忍。比如不管父母,看着他们饿死,做不到,并不是为观念驱使,而是为天然的恻隐悲悯心驱使。对父母的恻隐不忍心格外强烈,是因为相处最久,有三年怀抱之爱。孝的本义是专指人对父母之爱,先有这种感情存于内,然后才因之定一些外在的行为约束,然后才会要求将这种爱推而广及他人,不仅要对自己的父母这样,也要爱别人,可以不像对父母那么强烈,但凡事要有一点点底线。父母在其中有点像个教具,通过与父母相处,习得这种对人的仁爱,免于禽兽。不然我感觉对于春秋人来说,杀人应该是个很随便的事情,人命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