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只有参考意义,没有采纳意义。(查老师整理过后的观点):
就算性别可以科学上拆解,迄今为止的社会权力结构依然是围绕“男 / 女”二元组织的,而不是围绕基因表达、荷尔蒙水平、或神经构型。
法律的任务不是实时追踪自然科学研究进展,而是维护社会共识与权利边界的稳定性。如果科学每前进一小步,制度就得跟着“更新认知”,那就是失序的开始。哪怕生物学最终能证明“性别是光谱”,法律也有权坚持,制度运作只能基于确定性边界。
科学家可以宣布“性别不是二元的”,但这对父权制度毫无威胁。因为女性长期遭遇的压迫——性暴力、再生产控制、经济剥夺、身份贬低——都不是基于基因或染色体被执行的,而是基于社会性别角色与身体特征被执行的。压迫不是发生在科学概念之间,而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在现实结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