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晃 boosted

《小小声说话|被消失的记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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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记者消失在新闻现场。因为他们早已在去之前就已经进行了自我审查。太多同行同事们千辛万苦去到了现场写出了报道却因为“无形的手”阻碍而无法刊发。这对于记者来说是致命的打击。经历了几次这样的事情,便很容易心灰意冷,萌生退意。所以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记者们离开了这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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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时代

陈晃 boosted

3月27日,湖南新化。公交车上挂着“我们要吃饭,我们要生存”等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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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墨西哥駐中國大使瓜哈爾多(Jorge Guajardo)在社群媒體X評論,「我和中國領導層進行過數不清次數的會面,但不記得有哪一次的會面被包裝成一群人統一步伐地走在一起。中國在視覺展現(和利用訪問者)上做得越來越好了」。

而美國中國事務專家利明璋(Bill Bishop)也對這張相片發文,指傳達的意義就是「步伐一致地被習近平領導,由他指明方向」。

大家真的很懂hhhh

中国人真的就很神奇,语言学校同班的一个金融姐,拿到香港身份的陆人,平时上课和大家一起其乐融融骂普京和川普,会在老师聊抗议游行的时候主动cue反送中和白纸。但当被问到推荐书的时候,她还是说了三体。

看网飞三体给我最大的震撼:jin cheng爹妈在洪水里去世之后就搬到新西兰了这他爹是怎么做到的,洪灾是98年,vera是84年出生她至少应该比jin大三四岁,所以98年jin最多也就是个中学生,她怎么就直接搬到新西兰了啊啊啊啊啊洋人你们知道中国人要拿签证多么费劲吗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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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三联生活周刊今年的年货专刊,其中不可避免地多次提到“三年疫情”给餐饮行业的冲击以及从业者艰难求生的惨状。“三年疫情”几乎已成对2020-2022年的约定俗成的表述,但它是否就像“三年自然灾害”一样,有意遗漏了一些更本质的内容?COVID-19至今仍然存在,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恐怕也仍将继续存在,但是让传染病构成“疫情”,进而需要动员巨量社会资源去应对的仅仅是病毒吗?当人们用中性的“三年疫情”描述2020-2022年,他们忽略了人为因素——是不科学的公共卫生策略(这些策略由“东升西降”一类的大国叙事支撑)导致全社会陷入一种歇斯底里的恐惧,在一波又一波的防疫运动中不断内耗,做了大量无用功,既不能恢复正常生活,也没有真正保护好本该保护的人。

也许我永远不会看到公共媒体发明一种更准确的说法来代替“三年疫情”,但是每当说起这三年时,我都会想起,它远不止关乎一种传染病,它背后还有更庞大的、需要铭记并言说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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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挺反感“性缘脑”这个词的,觉得非常异性恋霸权视角。尤其是质疑作品中的同性爱情为什么非得是爱情不能是友情的?问题是友情和爱情不互斥啊?我个人就很偏爱好友到恋人、伴侣是最好的朋友一类的故事。同性之间性爱和情感需求很多时候是被污名化的,所以我们酷儿群体才需要文学影视作品中有同性情侣的representation。而且把情侣关系都归结为“性缘”也无视了我们无性恋谱系(aspec)人士的情感需求,性吸引和浪漫吸引应该区分讨论,无性恋谱系在寻找爱情的时候是因为有浪漫需求,“性缘脑”一词来形容爱情,我觉得是没有站在边缘群体的视角考虑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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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人Scholar|留守儿童:被牺牲的6100万,现在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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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结果显示:留守儿童背景,对犯人的暴力倾向、情绪不稳定性和感受不公平等方面,有着重要影响。这些人的生活轨迹粗粝凌乱,以致抛物线式的沉沦,或许从父母离家那天就已限定。持续城市化的背景下,中国的留守儿童数量仍在节节攀升,“留守儿童犯罪”问题也成为热门话题,但他们步入成年后的轨迹,仍旧处于晦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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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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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霞不明白为什么她不能称维族人“同胞”【太长折叠】 

事情是这样的。蔡霞发推说中国正在新疆化,并接着说“新疆同胞更惨”,这话引起了一位维族推友不满。推友说维族人与汉人文化、语言都不相同,长相也区别巨大,绝不可称同胞。蔡霞因此破防,称推友不讲道理。这个冲突发生在昨天,可直到21分钟前,蔡还在破防,认为自己“自然地”将那块土地上受极权压迫的人都称为同胞。

象友们年龄普遍小,属于未来的大家应该能清楚看见汉族人称维族人为“同胞”背后的殖民性,不需要多解释。我倒想借此谈一谈施与受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讲个故事:大学生阿强经常在同学们面前说自己很欣赏同班的阿珍,并称阿珍为“女神”。阿珍感觉很不舒服,并告诉阿强以后不能再称她“女神”。阿强的说法并无恶意,他也对阿珍没有暧昧的意思,纯粹是表达对她的赞赏。在这一情况下,阿强有“权利”继续他的行为,还是有“义务”停止呢?我认为是后者。

在这个故事中,阿强是施者,阿珍是受者。不管阿强的动机好或坏,阿珍都因此受了伤害。阿强完全没有觉得委屈的立场——哪有你伤了人,你还委屈的,对不对?你应该对受者感到抱歉,并且立刻停止伤人的行为。中国人很难看清这一点,隔了一天还在不停口称“同胞”的蔡霞,也没能跳出这个井。

这时候可能有人要问,可是维族推友只是一个人,伊代表不了全部维族人啊。说不定很多维族人愿意被蔡霞称为“同胞”呢?我再讲一个故事,这一次“施者”的角色交给阿珍:

阿珍擅长弹吉他,经常在课间休息时弹曲子给同学们听。大家很容易理解,如果全班大部分同学不想听,阿珍是有义务停止,不再弹吉他的。如果全班同学都喜欢听,只有阿强一人不想听,那么阿珍是有“义务”停止,还是有“权利”继续弹呢?答案还是一样,阿珍必须停止。

当阿强被迫听到音乐时,他是痛苦的。其他同学虽然得到了快乐,但他们的快乐建立在阿强的痛苦上。就算有99人快乐,但当这99份快乐都建立在1份痛苦之上,这些快乐也成了99份的不公义。同样的,中国人看不明白这一点,因为长期被集体主义洗脑,“一个人的牺牲如果能成就大多数人的快乐,那么伊的牺牲就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大多数人能够理解我讲的这两点,世界应该会温柔得多:第一、行为的受者天然有制止施者的权利,而施者有停止行为的义务;第二、群体受者中的少数人有一票制止施者的权利,而施者有停止行为的义务。#Mapmymind :ablobcat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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