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提问:「怎么看待不参加社区选举、村选举的人要求实现西方式民主??」
现代中国大多数人都要求民主制度,但是从来不关心和参加身边的社区选举或村选举,这种矛盾的现象怎么看待?
刘静的回答:
2022-08-09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6383511/answer/2617129980
并不矛盾。政治制度当然会影响民众的投票积极性,这是有广泛研究证明的。
如果认为制度影响了选举的有效性、代表性,既而影响了民众参与选举的热情,希望变革是很正常的想法。
安全起见举美国的例子:
美国大选的投票率在发达民主国家中几乎垫底,常年维持在百分之五十多。
美国的选举制度是赢者通吃的“简单多数决定制”,而欧洲大陆多实行“比例代表制”。
多数制的缺点是,除了唯一的赢家外,其他竞选者一无所获,不会像比例代表制一样获得和选票对应比例的席位。因此选民会策略性投给更可能获胜的竞选者,而非最心仪的竞选者,小党的候选人胜出机会很小,最终趋向于形成两党独大的局面。
这就是政治学中的迪韦尔热定律。
美国选民被迫在两党之间二选一,形形色色不同的诉求被粗暴分流为两个阵营。觉得自己的政策偏好没有被代表、支持的小党候选人毫无赢的希望,自然会放弃参与投票的机会。
这是总统制、多数制、两党制的美国,选民投票率低于很多议会制、比例制、多党制国家的重要原因。
一个美国选民可不可以不屑于参与闹剧似的总统大选,但希望实现欧陆的“比例代表制”?完全讲得通啊。
除了选举制度本身,另外一个影响选民投票热情的因素是:民意是否能通过选举,稳定地转化为政策。
有很多指数衡量民主程度,衡量每个群体是否平等享有政治影响力,但归根结底就两条指标:
1、输入端:人民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政治?
2、输出端: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反应了人民的意愿?
如果第二条不能满足,那就会影响第一条:如果选谁,政策都不反应人民意愿,人民就会失去参与热情。
大家分析美式民主的弊端时,不都心明眼亮嘛:
虽然竞选承诺很动听,但最终都要被利益集团绑架,而不去代表选民利益、不去制订符合选民诉求的政策,那选民还投什么票?
甚至有人总结出这样一个公式:
投票意愿 = 所偏好的候选人被选中的价值 X 自己的一票在选举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社区选举、村选举关心的人少,可能是因为选举出的干部既缺乏代表性,也缺乏对选民的回应性(选民无法通过让失职的干部输掉下一届选举来实现问责机制)。竞选获胜者只是一味地服从上级:上面怎么决定,下面怎么执行,即“所偏好的候选人被选中的价值”低。
而其他回答中提到的,中国基层普遍的腐败和竞选舞弊,会使“自己的一票在选举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无限变小。
2020年美国大选投票率历史性地突破60%,重要原因是很多人怕特朗普连任,意识到了“自己的一票在选举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大。
一两人不愿意投票,你可以说他懒、觉悟低、政治冷漠。如果一个国家大多数人都对选举抱有事不关己的态度,再嘲讽不投票的群众,肯定是忽略了问题的关键——要么是自己的一票不影响谁胜出,要么是谁胜出不影响政策。
P.S.
民主转型是另一个话题,我没有说我们该不该追求“西方式”民主。
我只是说,“不参加社区选举、村选举的人,要求实现西方式民主”,并不是什么值得讽刺、自相矛盾的滑稽行为,他们的逻辑很通顺。
一边热情参与中式民主,一边向往西式民主,才精分吧。
到底是什么赋予了一个政权的合法性?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1934918/answer/2252481369
发达国家的高福利制度在造就一批懒人的同时,创造出了更大的社会价值吗?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0332416/answer/2571984733
为何我们拥有权利法案?|伦纳德·W.利维
勿食我黍 2022-12-09
https://mp.weixin.qq.com/s/QXW-maEMmN5NwyqeRMR7EQ
本文编选自《半片面包:美国权利法案争议始末》
宪法前10条修正案构成了《权利法案》。《权利法案》的形与实都源自英国传统,但独特的北美经验为其增光添彩。诚如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在《共和国的命运》中所写,“我们天生自由”。1606年的第一部弗吉尼亚章程包含一条,规定殖民者及其后代“就像出生和永远定居在英国一样……享有所有自由、选举权和保护”。弗吉尼亚后来的章程包含类似条款,并扩展至土地占有和继承、陪审团审判等法律权利。从新英格兰到南部,整个殖民地大量章程中都反复出现这种模糊的规定,北美人非常自信地理解这点。诚如大陆会议提出,北美人民相信他们享有英国人的所有权利,英国的宪政制度和普通法。北美人拥有和解释章程的经历为制定包含权利法案的成文宪法作为基本法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