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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写作:莫嗔莫怪,莫失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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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科最好的出路不是给研究所写信,而是闯作科幻小说 

@rojopicca 刘慈欣对科学的理解:拿到终极真理,答对最后一道大题。刘慈欣对经济的理解:一个人掌管全国的小麦、全国的大米、全国的糖、全国的盐。

为什么没有一个女生被捧成纯爱战神?只是骂她恋爱脑、神经病、发花痴,下等妓女。

我吃细腻的情感,但吃不下细细密密的琐碎细节,但小说中它俩常常一体……

有时看到中人的手帐上面贴着丑陋的收据、丑陋的商品包装,都感觉很难过,我们这个环境到处都是丑陋的东西、温饱线的设计水平,以至于很难像日韩人那样拿买的东西的包装做剪贴。奔着剪贴去,做出来一股垃圾手帐味。

《大师》第五章,p.133 

他们都怀有孜孜以求的抱负,强烈而不安的自我中心主义,却都在想明妮会对他们怎么想,怎么说。亨利也在想,她的生活会怎样,她高妙的挑战才能又将如何与这个无疑会要限制她的世界磨合。让他感到安慰是,至少他认得她,但这个世界没有,而生活中失去她的痛苦也就是他为与她青梅竹马所付出的代价。他想,曾经有过的生活,永远都是生活,他知道她的形象将永驻在他的思维之中,成为快乐和安宁的量度和标准。

认为从此往后明妮纠缠着他是不对的,正相反,是他纠缠着明妮。他到处想象着她的存在,回父母家时想,后来去法国和意大利时也想。在大教堂的暗处,他看到她浮现出来,娇弱、优雅、无比好奇,随时都会因看到一件艺术品而震撼无言,接着就会试图找出适合这一时刻的语言,让她的新感官生活安顿下来,深化下去。

她死后不久,他写了个短篇《旅伴》。小说中,威廉从德国旅行去意大利,在米兰大教堂与她邂逅,起初是在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前看到她的。他喜欢描述她那紫罗兰色镶边的白伞,她举手投足带着智慧的愉悦感,以及她的目光和她的声音。如今她死了,他可以控制她的目的地,给她她想要的经历,并将戏剧性赋予一个被残酷缩短了的生命。他想这事是否发生在他之前的作家身上,霍桑或者乔治·艾略特是否曾为了起死回生而写作,他们日夜不懈地劳作,像魔法师和炼金术士那样,挑战命运、时间,和所有无法消解的因素,是否为了重新塑造出一个神圣的生命。

他情不自禁地设想假如她还活着,会做些什么。和爱丽丝在一起时,就不能提及明妮的问题,因为他妹妹嫉妒明妮所拥有的一切:她那不同寻常的美和魅力,她的自信,深沉的严肃,以及对男人的影响。到了后来,爱丽丝嫉妒明妮的死。

读小说比起show的我真的更喜欢tell的,tell得好的真的很好看,也很易被我脑子的认知方式接收。看了几十页《大师》,对比《失明症漫记》那种tell,这种细节累加的文本对我真的很累,还有脑子没有被满足的感觉。

小猫咪咪,芳龄永继,小狗汪汪,仙寿恒昌

有魔法的话,今天想让所有的硬壳精装书变成软面纸质的平装书

可能所有便利贴的黏性和3M相比都是一坨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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