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走了
爸爸妈妈的爸爸妈妈都走了

下厨房变黑白的效果太诡异了已经到了好笑的地步 :0520:

额哈哈哈哈群里一个五星红旗头像之前怼人说要顾大局牺牲小我不能放开的人今天也在骂核酸

无聊打开好久没清理的微博收藏想消化一些存着没看掉的视频和文章,没想到一打开就是大地的一条转发
远远招手

好像忽然明白为什么讨厌那种为了追求自己心中的“大义”草菅人命的角色了

从上海回来度假的同事,两周内打算绕着欧洲飞一圈,每个城市就停留一两天,小伙伴都问他不觉得累吗,他说憋死了得跑个痛快才行

发一下,来源水印,作者说:
「随意拿走,尽快拿走,在消失之前,苦难的呐喊应当响得遥远 」

基督教会在堕胎问题上虚伪的一面无需赘述了,人人皆看得到教会不是利用自己的资源来支持“生命权”,而是极力剥夺和压制女性来达到他表面上鼓吹的口号。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即教会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呢?

教会向大众宣扬反对堕胎,这是教会的立场问题,而它实际的行动则是教会的权力问题。教会可以时时宣扬自己的立场,并不代表它有必要去大力推动社会法律体系的改变,美国也不是人人都是基督徒,《圣经》里动辄把杀异教徒看成切菜一般,教会可能在乎世界上多生下几个不信神的人吗?

我认为教会真实的理由在于其对女人的看法。这种看法也是基督教核心理念的一部分,几千年来没有变过。新约里提到女人的时候总是这样说的:

“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哥林多前书11:5);
“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以弗所书5:23-24);
“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地顺服。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提摩太前书2:11-12)

这些话都是保罗说的,保罗原本是法利赛人,这可能代表了犹太律法系统对女人的基本态度(利未记也反复强调女人的污秽),同时也说明在保罗传道的泛希腊罗马地区,女性原本有一定独立自主的地位,这是让保罗他们所不能接受的。

然而直到今天,基督教仍然宣扬在这种观念,认为如果女人不顺服就是亵渎神,无论是不是基督徒,一切女人都是夏娃的后代,而女人犯罪与人的原罪密切相关:
“(上帝)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世记3:16)

创世记的内容被基督教认为是神亲口所说,因此在教会看来,无论处于任何理由的堕胎都没有正当性,无论是你的生命垂危还是遭遇强暴。女人要经历生产的苦楚是神的意志,如果拒绝就是违背神。教会要尽一切能力剥夺堕胎权,就是为了要使女人回到顺服的位置,女人要求与男人平等的权利,就是悖逆犯罪。教会所宣称的胎儿有生命权,只是为了使自己站在道德上更光彩的位置,他们真正所见的乃是女人拥有了选择权致使她们杀婴,也即女人的不顺服导致她们犯罪,这正是圣经中明明白白的教谕。

我觉得看到基督教保守立场的真实意图与看穿基督教的伪善同样重要,这场胜利对教会来说仅仅是一个开始,在保守主义逆袭的时代来临之际,基督教很可能会成为打压女权浪潮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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