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以我反复、完整读了五遍PRC《婚姻法》,又和一位一线律师朋友热烈讨论过实际司法操作的经验,今天,就是杨威利要和我在PRC结婚,我都要考虑三十年。

回到现实,打定主意不结婚的人毕竟是少数。据不知名离婚律师(我同学)提醒,如果非要结,就找个律师签个婚前协议吧,别怕伤感情。这样都能伤感情,婚后可能就伤身体了。

@lilylindbergh 就怕婚前协议到时没婚姻法有效。总之不结最好

@lilylindbergh 杨威利也会因为这个条款直接拒绝吧,他应该懒得跑几次去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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