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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绥铭教授的田野做得很不错,不以下这段话确实也很成问题(转引,若有问题请指出):

嫖娼的动机,有时在“性”外。虽然大部分男性在嫖娼的源头上,都是“为性而性”,但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嫖娼这种金钱交易之中的绝对权力臣服,一定是极具诱惑性的原因之一。(《生存与体验》)

我理解,一个受过文科专业训练的知识分子,起手势就是去反思“这里潜藏着怎样的权力关系”,这个思路本身没什么不对。但是,作为一个严谨的社会学家,当你产生这样一个猜想之后,不能直接以一句“不可否认”来自我确证,而是要以质疑的精神思考——这个猜想如何证实?有没有反例?

潘教授可能会觉得,性交易中的性行为,理所当然地体现出更多的(对客户的)服从性——毕竟收了钱嘛。哲学家这样想问题是可以的,但是作为社会学家,毕竟还要多想一层,那就是如何在田野中找证据,比如设计问卷。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但是设计一个能量化评价“购买性服务在多大程度上是因为更好的服从性(而不是别的原因)”的问卷,应该是有可能的。

另外还有一个更简单的办法,就是诉诸常识。常识上,其实对这个猜想有很多反例存在。我不是说嫖客的常识,在有专业问卷调查汇总之前,这些七零八落的道听途说都不足为据。(铿铿当年有哪位嘉宾就说过,嫖的乐趣主要是在等小姐进来的时候,那时候的节目可真猛)我说的是一些更硬的事实。比如,性产业(曾经的)顶流是东莞,网上随便一搜都有很多的介绍。而“莞式服务”明显不是主打“为所欲为”,而是和其他合法的服务业一样,主打细精的流程管控——你知道你可以得到什么,并且能够选择具体得到什么,一切都在你的要求下按照明定的程序展开。

这种设计有两层含义。首先,怎样利用性心理,在商业上取得最大的成功(也就是理解客户需要什么,什么能让他们爽到),东莞的管理者,会比一个教授更清楚。然而与此同时,别忘了性产业既然是个产业,就不能单方面地只考虑客户,还得考虑员工的利益和行业的长远发展。也就是说,就算有些嫖客就是冲着“为所欲为”去的,经营者也不可能完全满足你的要求,不然这个买卖就会变质(B级片里常有这样的情节,但是这种“生意”已经不是通常所理解的性产业了)。而“事先提供细致的可选项”,就变成了最佳的平衡策略,既可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又不会因为“绝对服从”而让从业者受到(太大的)伤害。

从这里你可以看出,商业的自发秩序真是巧妙:你说嫖客有没有感觉到“服从性”?有的,因为一切都是按照你的意志进行。但是你说这真是一种权力结构上的“绝对服从”吗?又不太像,因为毕竟人家不服从你顶多也就是给个差评对吧?洗个帝王浴而已,你还真准备把人推出午门斩首啊?所以说,这个所谓的“服从感”,其实就是商家刻意营造出来的幻觉。只要不是精虫上脑,你稍微一想就会明白,就真实的权力关系而言,你也就是个普通消费者。说得再败兴一点,如果真有什么纠纷,虽然当班经理出于职业素养可能会给你点面子,但是真的撕破脸,无论是从消费主义的角度(收入)还是从地下秩序的角度(能摇到多少人出来打架),谁叫谁爸爸还真不一定。所以,临时要加戏加钟,也得有商有量的才行。不然就会像《心花路放》里那样,因为逼着小姐说“我爱你”,被小姐背后的大哥怼得跟孙子似的。

当然,性产业里肯定存在性剥削,性工作者肯定也是被剥削者,这里肯定存在系统性的权力不对等,这些是毫无疑问的事实。我只是想提醒一句,在简中环境里对一个现象口诛笔伐,既有深度又得人心且不存在炸号的风险,这种事情本身就是很可疑的。那个可笑的“追求绝对控制”的解释,实在是太不(敢)把爹放在眼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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