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多伦多方脸在接受美国之间采访时透露了一个有趣信息:国安收买人的价码也就万把块钱。在知道他的收入远超这个钱之后就不提钱了,提啥呢?提“(如果合作)就可以自由回国居住(不抓你)”。果然如吴思所说,“合法伤害权”才是最关键的资源。对于这一点,法家最开始就想得很清楚:赏罚都很重要,但是罚比赏更好用(毕竟不用花钱嘛)。现在有个更文雅的说法叫“抓手”,本质就是“勒索式施政”,更直白点叫找“软肋”。海外反贼的软肋是啥?不就是不敢回国(而国内又有亲人)嘛。与其花大价钱收买,不如拿这种不要钱的承诺交换。反过来说,跟体制合作捞钱的为什么都是烂人呢?因为他们没有一个是“拿钱办事打好这份工”的中立态度,全都是盯着在这个“合法伤害权”里分一杯羹。比如说,粉红大V真正的利益来源不是歌功颂德(这属于“打好这份工”的中立性质),而是狐假虎威到处乱咬。也就是在虎的默认/网开一面下,利用虎的“合法伤害权”为自己获得好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司马南毛星火,通过输出伤害获得话语权,再通过话语权挣钱。不那么典型的是胡锡进张维为,因为有体制内的身份所以不那么热衷咬人,但是总归是在挣“合法伤害权”这份钱,因为对手都被干掉了,所以他们才拥有了本不配拥有的声量和流量。

@normanzxy 听起来说服力很低,最终解释权还是在他们呗,以不一定靠谱的回国居住自由收买已经决定不再回国的人是怎么想的……给得也好少,难怪大外宣档次那么低

Sign in to participate in the conversation
alive.bar

你好,欢迎使用 alive.bar 社交媒体实例。 alive.bar 仅仅是一个服务器位于美国的网站,它使用了「长毛象(Mastodon)」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