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inaroundthenight 的确,不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做出根本的修正和改变,例如从自印书上赚几万块判10年,家暴打死人按虐待罪算,嫖宿幼女罪(这法条本身就不合理,笑话),轻重伤的判定等等完全是荒谬或落后的法条,再在执法上对于某些犯罪或针对女性的犯罪不愿立案执法,那个案来说的确根本起不来什么改善作用。说打黑什么也不过是给权力寻租又一些机会而已。不过烂透了的政权我说什么也没用就是了。

@spinaroundthenight 「效績合法性」「宜居國家」 端傳媒high撚大咗?冇嘢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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