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ned post

想开点吧,作为老中人出生那天就已经输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再生产新的老中人,我那没有投胎的未出生的孩子会在天堂感谢我

Pinned post

这就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被贱嘴高华们嘲讽的“村网通”、“没文化的底层人上网”,恰恰是击破极权的机会。只要普通人可以在网络舆论中,说出和交流他们的真实生活(不管这真实生活多么微小、平凡、晦暗),极权政府的谎言宣传就无法维系。正如微博上有明白人所指出的:在这个国,任何真实的存在,都是反动的。

毛时代可以成功地树立雷锋这种虚假的道德偶像,那是因为,和雷锋处于相同生活环境的大头兵们,并没有在公共舆论中发言的机会,没法讲出他们的真实生存状态,也就没法让公众知道,雷锋的事迹有多少谎言。

然而,当今却没可能成功树立起一个“大学生脱长衫卖烧饼发家致富”的虚假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些真正在卖烧饼的穷人,他们也能上网了。他们就可以向公众说出来,“卖烧饼年收入百万”纯属放屁。

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j

感觉是做过的最准(指信度)的写手类型测试,我从18年做到现在每次都是键政型。不过不适合不写文或者不常写的人,因为人想写什么和能写什么往往有很大区别

act.linovel.net/persona2018/#/

我真的只要一和我妈在一起,我就会忍不住萌生要么去跳楼自杀结束这一切要么把她几刀子捅死再也不用受折磨的冲动,有一个极度自我为中心的npd叠加自认为受害者情结的妈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来我家住上一天你就知道了

我妈最爱干的事就是在我想和她交流的时候故意保持沉默,随我怎么向她确认她的想法都不做任何回应,在我实在受不了开始发疯以后,她开始用最恶毒最无情的话来刺激我,昨晚她这么做以后我又久违的自残了。灌了好多碘酒和消毒水才把血止住,真的很好笑,我在买这把美工刀回来的时候,原本是打算用来做手账的,但我的潜意识告诉我,我可能会用这把刀来自残,最后的结果是,我果然用它来自残了

今天知道一件事。在我正式入职之前,大老板问过我要不要先远程参加一次组会(当时我已经有内部档案了,所以他们可以把我拉入会议)。

我那会儿刚分手,很需要工作来转移注意力,就答应了。现在想,如果当时不是那么极端的情况,我——可能也会参加,想快点熟悉业务。

结果大老板因为这件事(在入职前随口问我要不要参加会议-我答应了)被组里东亚同事当面大批评,大老板就说他和我强调了是自愿的,不参加什么都不影响。有一个中国局过去很多年、已经在那里转正的同事和他说:“不是关于你是否强调了自愿。你不明白你的那个请求对中国人意味着什么,你以为是一道选择题,但我们不会say no,那对我们就是一个命令。”

___________

有人不理解这里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我简单解释一下,在欧洲职场(起码在我所任职的国际组织),大家的一个共识是:权力极度不对等本身就是一个阻碍主体行使自由意志做出真·决定的重大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弱势方所谓的“选择”,极有可能是出于对可能存在的负面后果(典型如晋升/人际/薪资受影响)的恐惧才做出的。

考虑到事件的权力结构,弱势方没有多少自由做出选择的余地。这是结构问题,不是结构里填充什么内容的问题(内容e.g.强调自愿)。

事前会议的例子中:入职前参加会议不是员工的义务。如果员工想提前参加会议,会主动向上级要求。

OK。没有更多解释了,社畜缓缓累晕……

关于制造业的内卷,这个第一人称视角的观察,让我意识到一件事:平台经济之所以在简中会被玩坏,和别的很多(本来还不错的)事情一样,还是因为法治的缺位——平台为什么敢往死里压价?因为根本没有集体诉讼这么一说。任何具体的质量问题都可以推给工厂,而工厂反正也不用维护品牌形象,随时换个牌子又可以继续干。在这样一种生态里,除了偷奸耍滑以次充好压榨劳工侵犯知识产权,还真就没有别的活路。随想起最近另一则热帖“硅谷几乎已经没人在谈中国”,你说能怪谁?人家躲你都来不及,谈你干嘛?

多伦多方脸在接受美国之间采访时透露了一个有趣信息:国安收买人的价码也就万把块钱。在知道他的收入远超这个钱之后就不提钱了,提啥呢?提“(如果合作)就可以自由回国居住(不抓你)”。果然如吴思所说,“合法伤害权”才是最关键的资源。对于这一点,法家最开始就想得很清楚:赏罚都很重要,但是罚比赏更好用(毕竟不用花钱嘛)。现在有个更文雅的说法叫“抓手”,本质就是“勒索式施政”,更直白点叫找“软肋”。海外反贼的软肋是啥?不就是不敢回国(而国内又有亲人)嘛。与其花大价钱收买,不如拿这种不要钱的承诺交换。反过来说,跟体制合作捞钱的为什么都是烂人呢?因为他们没有一个是“拿钱办事打好这份工”的中立态度,全都是盯着在这个“合法伤害权”里分一杯羹。比如说,粉红大V真正的利益来源不是歌功颂德(这属于“打好这份工”的中立性质),而是狐假虎威到处乱咬。也就是在虎的默认/网开一面下,利用虎的“合法伤害权”为自己获得好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司马南毛星火,通过输出伤害获得话语权,再通过话语权挣钱。不那么典型的是胡锡进张维为,因为有体制内的身份所以不那么热衷咬人,但是总归是在挣“合法伤害权”这份钱,因为对手都被干掉了,所以他们才拥有了本不配拥有的声量和流量。

Show older
alive.bar

你好,欢迎使用 alive.bar 社交媒体实例。 alive.bar 仅仅是一个服务器位于美国的网站,它使用了「长毛象(Mastodon)」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