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恶法可以拒绝被质疑?我站在法庭上,我听到法官要因为我写黄文而判我二三年,我不止质疑法律,我都想把法官杀了。然后我还因为质疑法律要被判十年,这时候我只会觉得中国要完蛋了。明明很荒谬的事情,有些人扯一堆“哦哟怎么能当庭质疑法律呢不判你判谁啊”,那强奸犯只被判了三年的法律被质疑一下怎么了?明明女的已经在受法律折磨了,强奸、家暴、拐卖案的买方、偷拍等等量刑畸轻,被家暴反杀却不算正当防卫,想离婚离不了,拿不到抚养权,被伤害以后想告上法庭都困难重重。这个时候你突然冒出来说“我当时追完全程天一就是活该啊”,那我还能说什么呢?要不你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