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禁止三权分立的结果就是三权的行使都烂得没眼看。
比如老中,行政上出了个习近平,轻飘飘一句“通缩有什么不好吗”,千古第一昏君的有力竞争者,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司法上各种糟心烂事,该判的董志民来个九年半,根本无罪的那么老些人判无期乃至死刑,也不提了。
但其实立法上,中国也都是烂得一枝独秀。
我怀疑你共根本分不清“政治作秀”和“立法”的区别,前些年看到有小孩失学、被家暴什么的,两泡眼泪一流就搞个《未成年人保护法》。当时看来就已经很好笑了,但这立法好歹本心还确实是为了公益。自从天上掉下个习近平,又立了什么《英烈保护法》、《保密法》、《民营经济促进法》,那就完全是搞笑了。
这些立法所涉及的全都是现有的法律已经覆盖的范畴。例如未成年人失学、受家暴其实是社会保障问题和司法不健全、司法力度不够的问题,家长打小孩和张三打李四在法律上都属于人身伤害,最多附上虐待……只要司法公正,该怎么判就怎么判,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但你共就是,解决问题的能力极差,假装自己正在解决问题的能力极强。
特别是碰到了个喜欢立法的习近平。一遇到棘手的事,先立个法,可能他内心里也揣着一个拿破仑,觉得自己克绍箕裘,把台湾打下来,光宗耀祖,再立个属于老中自己的民法典,那真是永垂不朽,名垂青史,永远怀念了。
@RXY
你提醒了我。毕竟,这朵奇葩在青少年时代,见识的“法律”是:把主席万寿无疆+林副统帅永远健康,都写进宪法 所以在它心目中,法律就是“为伟大领袖本人量身打造的政治工具”
@sabishizhiren 我觉得整个文革最搞笑的一件事情就是:在1969年九大把“林彪是毛主席的接班人”写进党章,当时两千多万党员在两年之后就看到林彪叛逃、坠机、变成万人批判的臭狗屎。接着在1973年的十大赶紧把关于林彪的段落从党章里删除。
《毛泽东最后的革命》整体文风都很平实,写到这里都忍不住吐槽老毛这么个操作就是在让两千多万党员围观他的极度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