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理由4,即便我留着,又有什么上升的空间吗?
团队合伙人的虚名和3%的分红,这分红这是蟹老板自己都不好意思这样算。
而说到底,是我自己没有勇气离开舒适圈。
我们团队的饼有多大,我分的的权益有多少?
如果说团队的上限就是我的上限,那又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年收入200万的业务给我3%权益也没几个钱,团队不赚钱,我跟着穷老板,吃土吗?
何不狠一把去土豪团队拼杀??如果竞争激烈压力爆表,我也把自己推出舒适圈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合伙人的律师不是好律师,从实习生、实习律师到执业律师、授薪合伙人、权益合伙人的晋升,要做牛逼的人那有那么容易。
虽知自己,空有想狠的狼口号,缺只是一个绵羊之心,实在很难,但总要比自己走出那一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