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反杀叙事下女的需要对抗司法,这种对抗是中性意义的,是对方在试图侵害“我”或剥夺“我”生命时,在生存危机下“我”却剥夺了对方的生命,但在现代社会里杀死一个人并不是结束,你要走向司法审判,你要在对抗司法中获得司法对你行为的最终衡量,之后不是求司法公允救救我,而是在对抗中获得司法的正视,你要一审你要二审你要上级法院和检察机关的行政复核,英美法案体系下你还要经历陪审员和媒体的审视,我会在反杀叙事里支持所有因为反杀而站上法庭的人,但是我觉得一个因为“更方便辩护”就提出反杀建议的律师,是不是在偷懒,为何要把更多一部分责任交给受害者,我会质疑一旦反杀之后如果遇见更复杂的司法异议,甚至影响律师的后续执业声誉时,ta会不会因为偷懒而放弃自己需要为其辩护的对象,实际上受害人更需要“你杀死对方我们律师会为你辩护到底”。
另,流感确实可能引起败血症只是不是直接因素。败血症是细菌感染没错,但是流感感染期间人体的免疫系统比平时更弱,非常容易出现机会性细菌感染(opportunistic infection),造成败血症。
看台湾媒体报道大S之死,感觉台湾人也有点吹自己比别人的制度更优越。我本来以为日本的医疗跟英国不是一个保障体制,这一看两者相同点还不少,也是初级诊疗从GP诊所开始,看专科医生要referral。但是就日文的信息来看,在日本self-referral还是比英国常见,英国的话NHS之内referral必须要通过GP,不走私立没法self-referral。但日本的诊所很多接受self-referral,也能用国民健康保险报销。急诊也是,大医院急诊科不会给你看轻症,虽然英国医院急诊科没有拒收一说,但是人家给你重症度分类轻症一律排最后,等的话要整整一天,还不如回家第二天早上去家门口找GP(真的是家门口,大约走一百米的距离吧)。其实就是不想让你留的意思,怕人多增加交叉感染。故本人在英国2年半跟NHS打交道无数,唯独急诊室没进过,我的问题都是慢性的也没有啥medical emergency 。
大S一家的麻烦就在于这一家子都是游客,本来就没有定居日本者的权益,自然也就没法进入初级诊疗,都是到了症状更严重了才到急诊科。而且出门在外语言不通,沟通不畅是医疗争议的大隐患,包括知情同意等重要流程可能难以进行,尤其是那些没有常驻口译员的医院。
至于有台湾人说在台湾可以随时去急诊室看病,我看到第一反应是“好没规矩”,轻症挤急诊室其实说明诊疗制度很不科学的。
关于流感疫苗。
给高风险人群定期接种流感疫苗是各国公共卫生政策的一部分,只是在发达国家之外,有各种问题无法落实,要么有心没钱,所以得拉国际援助;要么没心。你国属于后者。
日本的标准我不太懂,而且像这样的知识显然没有live experience直接感受,只靠文字信息往往难以准确描述。但即使用类似英国这样定期免费接种范围较广的标准,大S也很可能不属于任何一种对象人群,除非她有未公开透露的病史。这种情况下,接种要完全自费,她当然不缺这几个钱,但是打自费疫苗完全靠个人自觉,而且经常给人一种“没必要”的感觉,即使本人不缺资源也很难想到。所以就是一个概率的问题,运气太不好了。
关于流感疫苗。
给高风险人群定期接种流感疫苗是各国公共卫生政策的一部分,只是在发达国家之外,有各种问题无法落实,要么有心没钱,所以得拉国际援助;要么没心。你国属于后者。
日本的标准我不太懂,而且像这样的知识显然没有live experience直接感受,只靠文字信息往往难以准确描述。但即使用类似英国这样定期免费接种范围较广的标准,大S也很可能不属于任何一种对象人群,除非她有未公开透露的病史。这种情况下,接种要完全自费,她当然不缺这几个钱,但是打自费疫苗完全靠个人自觉,而且经常给人一种“没必要”的感觉,即使本人不缺资源也很难想到。所以就是一个概率的问题,运气太不好了。
不怎么关注大S,只知道她和小S是双胞胎,对于她到底为什么这么有名也没有兴趣(这么说大S对很多人来说是famous for being famous了)。
但是就大S的子女抚养权争议这点,我非常无法理解。自己一旦身故,前配偶作为另一位血亲就会违反自己的意愿自动获得监护权,这个问题是有解决方案的。在很多国家,最常用的就是指定未成年人的意定监护人,如果孩子还未成年自己就不在了,监护权会自动落到意定监护人手上,前配偶即使作为另一位血亲也毫无办法。大S这样高经济社会地位的人,应该不缺法律团队,怎么会连这种情形都没有考虑到?难道台湾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的意定监护制度?如果真的没有,一个连同性婚姻都能承认的地区会连这么重要的家事法律都没有?
而且更奇怪的是,我最早是从日本的民法了解到未成年意定监护的存在的。日语称其为「後見(こうけん)」。台湾的法律体系受日本影响甚巨(又是后殖民主义吗),应该不会少。除非这个制度是日本战后才有的。
Bonus:聋人教育模式之争与手语逸话
自从1790年世界上第一所聋人学校开设于法国巴黎以来(此校至今存在),聋人该怎么教的问题一直是教育学界争论的焦点。一大派别是oralism,主张以唇语和模仿嘴形来教授音声语言。另一大派别是manualism,主张用手语作为主要教学语言。oralism 的代表人物包括美国发明家亚历山大•贝尔——没错就是发明电话的那位,电话其实是他开发助听器失败之后的副产品。海伦•凯勒就是贝尔的学生。 但是oralism的实践倍受争议,除了效率不高之外,许多使用oralism教学方法的聋人学校禁止学生使用手语,违者会遭遇包括体罚在内的惩罚。但由于许多聋人学校为全寄宿制,手语禁令无法彻底实行,聋人学校仍然是聋文化的中心,不少手语的方言往往与某个聋人学校相关。
至二战后,特殊教育界已经意识到了oralism 的局限性,于是不少学校开始转向manualism。但要注意,此处的manualism 并非一定等于使用自然手语。在很多国家,用手势符号来表示主要音声语言(如manually coded English)是公立聋人学校的标准教学法。日本是如此,荷兰在2020年承认荷兰手语的官方语言地位前也是如此(现状况不明,我不会荷兰语)。这样的教学目的仍然是希望聋生学会主流语言,但是沟通效率却比所有自然语言都低,而且聋生以这种方式学会的主流语言语言会出现语素相关的异常。换句话说,这是oralism的遗毒。而人工耳蜗和儿童助听器的兴起可以说是oralism 死灰复燃。
手语逸话:1.手语没有文字,不过超半数音声语言也没有。但是一直有人试图为手语发明文字。如前面提到的Stokoe就曾经为美国手语发明文字。1974年美国舞蹈家Valerie Sutton发明了SignWriting,可以用于书写任何一种自然手语,此文字即为国际手语书写字母表(International Sign Writing Alphabet)的基础,目前已经有自己的国际标准:ISO 15924。
2.尼加拉瓜手语(Nicaraguan Sign Language)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年轻的语言之一。这种语言的起源非常有趣:尼加拉瓜本不存在聋人社群,但是1979年尼加拉瓜革命推翻了索摩查独裁家族,给聋人学校的开办创造了条件。原来分散在各个健听者家庭的聋人儿童青少年聚集在学校里,开始互换家庭手势(home signs),最终自己搞出了一种新的手语,即尼加拉瓜手语。注意这里的聋人学校最早也是用oralism教授西班牙语的,但并不抑制课下的手语使用。老师们最初对于oralism收效甚微感到困惑,直到新政府从美国请来了手语语言学家Judy Kegl,才意识到新的语言已经出现。
使用人工耳蜗的聋儿在聋人社群里遭到欺凌也存在,实际上使用人工耳蜗对于手语的习得并无负面影响。很明显,此类欺凌现象显然是基于“聋文化和健听文化无法在同一人身上共存”的观点。而有多重文化背景的人都知道这纯属扯淡!
对于以上教育现场里的现象,聋人社群也做出了回应。其中一大举措就是主张双语双文化聋人教育(bilingual-bicultural education),重新开办聋人学校,但使用手语为教学语言,同时教授主流音声语言为第二语言,要求学生毕业时至少要会读写其书面形式。学校从聋儿出生起就为健听父母提供手语支持。双语双文化聋人学校也是少有的重视学习成绩的特殊学校。目前双语双文化教育在北欧五国是聋人教育的主流,但在英语国家就差得多。
支持给聋儿植入人工耳蜗的人认为,人工耳蜗能让聋儿接收到来自健听父母和所在社群的语言,从而减少language deprivation的几率,而且植入越早越好。不少耳鼻喉科医生和语言治疗师认为,有人工耳蜗就不需要手语环境。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确实有一部分先天耳聋者在接受早期人工耳蜗植入后产生了接近健听者的语言能力,有人被医学院、法学院录取,有人甚至会多种音声语言。然而多项研究却指出,这样的人是少数。即使尽早接受植入,统计数据上绝大多数聋儿如果仅接受人工耳蜗植入而无手语环境,那么长期来看无论是学习成绩还是意识功能指标,都明显较健听者落后。对于这个巨大的鸿沟,不少语言学家和聋人社群成员主张不论接受人工耳蜗植入与否,聋儿的第一语言都应该是手语,因为手语环境是聋儿唯一一种没有障碍的语言输入来源。即便健听者父母不是手语母语者,针对移民社群等多语言健听儿童的研究也认为父母对第二语言的流利程度与孩子能否掌握此语关系不大,重要的是“说”(此处不只是声音的)本身。
依赖人工耳蜗还有其他问题。在融合教育情景下,先天性耳聋属于罕见现象。这里我用一个流行文化中的例子:动漫《声之形》。《声之形》里女主角西宫硝子的遭遇可以说是非常典型的,全校几百名学生里只有她一个聋生,欺凌不仅来自同学,也来自老师(老师的部分漫画表现更多)。而且这种欺凌的源头不仅在于缺乏反欺凌文化,还是语言和交流方式的差异。硝子和男主角将也的对手戏里有不少这种交流方式对不上号的现象。虽然有部分学生对学习手语感兴趣,但人数不多,多数学生仍然用健听者的行为模式与她交流,并且多年后表示仍然无法理解硝子。这些现象特殊教育学界一直都有所注意,可见大今良时是做了功课的。聋人教育也就此成了融合教育最大的争议点。
说到这里就要引入一个问题:为什么耳鼻喉科医生会认为聋儿接受人工耳蜗植入越早越好?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涉及到人工耳蜗争议的核心。古人早就观察到如果小孩子还没学会说话就失去了听力,学会说话就很难了。长期以来,占多数的健听者一直以为这说明早期耳聋本身会导致语言发展迟滞。然而二战结束后,William Stokoe等语言学大咖的研究显示,手语是独立发展的语言,聋人家族和“聋人村”(指偏远集落里几乎全村都是聋人的现象,是人口遗传学中奠基者效应(founder effect)的表现)里的聋儿却以手语为第一语言(L1),不存在语言发展迟滞的现象。由此出现了新的解释:人生中的最初几年是学会L1最重要的时期,一旦在这几年遭遇缺乏语言输入的环境,错过了最佳时期,就无法完全掌握L1。而L1是最初学会的语言,学不会就意味着这个人终生都无语言能力。这就是著名的关键期假说(critical period hypothesis)。而由于关键期没有受到足够语言刺激而导致语言发展迟滞乃至无语言的现象,叫做language deprivation (这个词的中文译名我找不到了😓)。在健听人群里,只有最极端的儿童虐待才会导致language deprivation,如野孩子吉尼(Genie),但在聋人中却是家常便饭,除非聋儿能尽早进入聋人社群。
(注:关键期假说在简中环境中常被误用于二语习得(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通常用来说明尽早学习外语的重要性。但在实际语言学界里,关键期假说是否适用于二语习得颇有争议,原因就在于L2能力的决定因素更为复杂,如目的、文化身份认同等)
3.儿童助听设备和融合教育(mainstreaming)的推行对聋人社群的影响,以及聋儿语言习得(language)的争议
前面已经提到,只有少数聋人出自聋人家族,所以聋文化的传承严重依赖聋人学校和聋人第三空间。然而最近三十多年社会发生的变化却对聋文化的传承和聋人社群的存在产生了挑战。
20世纪70年代末,人工耳蜗开始进入临床应用,其主要适应症为感觉神经性耳聋(sensorineural hearing loss),此为最常见的耳聋类型。它的原理是用电子设备来处理声信号,直接连接到听觉神经,绕过患者受损或缺失功能的内耳,从而让患者听到声音。人工耳蜗最早的适应对象是语后失聪者(post-lingual hearing loss),故大部分患者是成年人,至今成年失聪者仍然是人工耳蜗使用者的大头。但从20世纪90年代起,将人工耳蜗植入先天聋儿的做法变得普遍:1990年,美国FDA将人工耳蜗的适用年龄降至2岁,2000年又进一步降至12个月。与此同时,社会层面上的其他变化(此处非常复杂,准备在下一层楼谈)导致聋人学校纷纷关闭。耳鼻喉科医生往往向先天聋儿的健听家长推荐人工耳蜗,以提高聋儿学会音声语言的机会,而接受了植入的聋儿往往进入普通小学接受融合教育,接触到手语的几率大大降低。也确实有不少健听家长希望孩子“融入”健听社会(个人观点:此种观点可能是父母的某种特征的表现,如只会说一种语言)。由于聋人学校是聋文化传播的重要据点,聋文化作为一种少数者文化的传承就受到了挑战。故人工耳蜗用于先天性耳聋的做法在聋人社群中颇受争议,不少人对此持批判态度,认为人工耳蜗在先天聋儿中的应用是健听主义(audism)的体现,加深了对聋人的歧视,甚至认为这是一种强制同化,或者说文化灭绝(cultural genocide)。
来自聋人社群的担忧并不无道理。自从人工耳蜗用于先天聋儿以来,耳鼻喉科医生和语言治疗师发现其有效性不一。一直都有聋儿对于人工耳蜗毫无反应。即使在有反应的聋儿中,语言能力也大有差别。说到底,人工耳蜗并不能完全代替正常内耳的功能。虽然大部分先天性耳聋也是感觉神经性的,但是语后失聪者已经形成语言能力,所以人工耳蜗能让这部分患者听清楚别人说话的声音,但先天聋人没有这个先决条件。
2. 什么是聋文化?
聋文化(Deaf culture)是指基于手语的文化,包括文化习俗与传统、信仰、价值观、文学、艺术、历史乃至专有于此社群的社会制度等。聋文化的社群即为聋人社群(Deaf community),其成员大部分为聋人,但并非所有成员都有医学上的听力障碍。健听者如果会手语并且与聋人有紧密社会联系,如家人是聋人、工作为全职手语翻译等,也是聋人社群的一部分。
(注:在英语书面语中,作为社会和文化意义上的Deaf开头一定要大写,以与作为描述听力的deaf作区别)
聋人社群不仅是听力上的少数者,亦是一种语言少数(linguistic minority),在这点上与少数民族相当。聋人社群的存在可以解释残疾的社会模型:聋人在社群内部不会感觉到任何障碍(barrier)的存在,但在社群外生活就寸步难行。但这种寸步难行又不专属于聋人:语言不通也会发生在母语不同的健听者之间。故很多聋人不认为自己的听力障碍是一种残疾,而更像一种不同。
但聋文化与其他文化有一点明显不同:一般的文化多依赖家族传承,但聋文化传承对家庭的依赖度非常之低:虽然遗传性先天性耳聋存在,但是只有5%的聋人出自聋人家族,绝大多数聋人的父母都是健听者。故聋文化的传承高度依赖聋人学校和聋人第三空间。由此也就引出了下面的问题——
(码字太多了,晚上我再接着写)
已经看到好几条象文讲关于感官残疾(sensory disability)社群基于感官能力的欺凌问题了,问题是各位健听象友在转述聋人社群中的欺凌现象时使用了大量有健听主义(audism)色彩的表述,本人当年不是语言学专业的,但是因为外语专业的都有点基础语言学常识所以还是受不了了🤦🏻
本科语言学课上老师就讲到过,手语也是一种语言。教科书和课上当然没有往深里讲手语背后的社会基础,也就是聋文化(Deaf culture),但是爱研究的我从这个点往知识矿里一路狂挖,挖到的东西如下:
1.首先必须明确一点,手语是一种语言,具有语言的所有属性。手语的发展独立于主要音声语言,有自己的词汇、语法、句法和礼貌表达。这些特征有可能受到所在地主要语言的文化影响,但是影响十分有限。手语也有“方言”,一国之内可能有N种手语方言存在。由于手语的发展独立于同一地区音声语言,音声语言的文化圈和手语的文化圈并不完全重合。例如,英国、爱尔兰共和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是英语世界(English-speaking world/Anglophone)的成员,共同使用同一音声语言和以此为基础的文化。然而,美国手语(American sign language)和英国手语(British sign language)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语言,在语言系属分类上几乎没有任何共同点。美国手语的文化圈在北美、西非和东南亚。而英国手语的文化圈在大洋洲,而且澳大利亚手语(Australian sign language)和新西兰手语(New Zealand sign language)与英国手语间的共通度低,可以被视作同语族异语言而非同一语言的方言。
还有个家门口的例子:中国和台湾的官方语言都是基于汉语官话(Mandarin Chinese)的,但是中国标准手语(此处暂不考虑N种手语方言)和台湾手语也是系属分类上没有共同之处。台湾手语反而和日本手语在分类上更为相近。日本在台湾的殖民史显然是这一大区别的来源。
#你国车文化观察
上海豪车炸街的事,我本来不想多废话。我就说一句:真正的有钱人别说豪车了,车都懒得开,人家住的是walkable community😂
@royalbeagle PSA:在英文里通过相亲结婚和包办婚姻一样都是arranged marriage,其本质不言而喻。除非自己找或者自己委托第三方婚介,都属于非自愿,望周知。
@rotting_strawberry ……你们都是哪里人(说个大概的大概就行,比如南方/北方),都这么逆天吗?diet culture属于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了,但是一般都是青春期才开始,小时候要长身体,我们这边没有哪个家长敢让孩子营养不良的。
而且因为三年大饥荒的代际创伤,很多父母或祖父母怕亏着孩子,即使孩子不想吃也要喂。我爸(父母生我晚,换别人家可能得算爷爷了)就是,他对饥饿产生了骨子里的恐惧,然后投射到后代身上。
至于鞋码的事就更不靠谱了,这在我们家是我姥姥年轻时候的审美,我姥姥是满洲国生人。我从来没听说过谁嫌女孩脚大。倒是国内的鞋子没有wide fit,脚胖就得买大一号,然后长度又过了,还是不舒服。
你国的自动驾驶技术也就这样了。
萝卜快跑尚且如此,那些电动汽车的自动驾驶技术是什么样根本不敢想。#你国车文化观察
https://youtu.be/raSZN6mxHLs?feature=shared
NASA喷气推进实验室(JPL)因加州大火暂时关门到13号。好险哪😱
这些天做不了实验,损失应该不小吧。
https://emergency.jpl.nasa.gov/
那个什么女性互助养老,我有个淡淡的疑问,这种事情不早已存在千百年了吗,从小到大见过很多。只生育了女儿的妇女,年轻的时候丧偶就一直跟后代儿媳孙女生活的妇女,不孕所以捡别人不要的女儿来养的妇女,多代大家庭生活本来就是一种女性互助养老。修女尼姑妓院you name it. 你可以说只要家里有男人就是异性恋生活,但是这种生活是男人还是女人支撑起来的也明显,特别是女性横跨各个文化女性都是抚育者。而且之前还看到过一个理论就是说,人是唯一几个会绝经的生物之一,绝经的生物作用是,祖母传承的是这个生物的知识。这又导致了我的另一个疑问,如果没有被这种方式抚养长大,没有在成熟独立之前经历其他生命的出生和死亡,解构或者拒绝所有传统,发明了一些很新的皮套。但真的自己需要养老和给别人养老的时候是否有足够的知识和精神力,对我们这一代人我是完全不乐观的
罕见病患者(发作性睡病1型)。没有精力跟人废话。
Rare disease patient (narcolepsy type 1). Invisiblely disabled queer (cisgender aro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