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ji
A君 和 B君 都说想见你。
请问,谁更想见你?
A 君:想见你 nearly 12 o'clock
B 君:想见你 almost 12 o'c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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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中文语境下,没有这么细分的程度词,大家莫衷一是,要不也达成个共识?
30 分以前:很快
30 ~ 45 分钟:就快
45 ~ 60 分钟:最快
什么,太麻烦?
那你一开始就直接告诉我几点几分的具体时间不就行了么,快屁啊快。
为什么老是爱用这种模棱两可进可退可攻可守的表达?
世界上不确定的事那么多,好不容易有个一致认可的标准,愣是被你们立即马上就要快给模糊掉了,真是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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