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中的“家暴之惑”:两名贵州妇女为逃离家暴走上“重婚之路”,为何需承担刑责
红星新闻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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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3月和5月,67岁的#贵州 女子杨某和47岁的潘某英因触犯#重婚罪 被贵州三穗县#人民法院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4个月。
两位来自贵州#农村 的女性,都因为#家暴 逃离了上一段婚姻。但是,二人都在没有#离婚 的情况下离家而走。二十多年以后,她们因为重婚承担了#刑责。
两位女子的文化程度都很低,一个小学文化,一个半文盲。因为缺乏#法律常识,而不知如何解决#婚姻 中的家暴。她们以为逃离可以让生活重启,却未曾预见20多年的平静生活之后,仍然需要为重婚罪“买单”。
#公诉机关 曾提出对上述两位犯重婚罪的妇女实行#缓刑,#审判机关 以适用缓刑具有再犯的危险为由,不予采纳此量刑。
近日,上海市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玉霞对红星新闻记者说:“为了避免重婚罪犯再犯而不予缓刑,可能不如进行法制教育、协助解除前一段婚姻法律关系来得有益。”
遭遇家暴后,如何合法地摆脱一段满是伤痕的婚姻?除了“离家出走”而承担重婚的后果,杨某和潘某英这样的#农村女性 是否还有另一个更能摆脱困境的选择?
@betterquote 「具有再犯的危險」是否等同於承認,她們還有再次被家暴的可能,且可能性不小,如果「不被家暴就不會主動去犯」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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