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日记
量子信息,天打雷劈。

我不写作业了,准备回家。朋友问,你要走夜路回家吗。答,不算夜路了,早上七点了。

仔细一想,在一个大学城市,远离幼儿园远离小学,早上七点应该比夜里三点人还少吧。谁要想偷鸡摸狗的,就应该早上七点去,还能迎接朝阳,翻进饭店收银台,在一片红彤彤的阳光里,撬钱。

淦,谁要是天天起大早,七点去偷窃,那就偷吧,遇上了就把钱包给人家,他妈的,就当是早起应得的。

那些开灯亮一夜的餐厅啊,大门都锁了也不知道关灯节电,像一个个明晃晃的夜间游乐园。

某天,人类的寿命增加到比他们的脏话还长二十年。骂空了脏话的人,就像吐光了沙子的贝壳一样,从此只能互相赞美。最后二十年的干巴巴的老头老太太们,都讲赞美话。虽然年轻人不说,但我知道他们中有不少都奋力讲着脏话,等待着这二十年。

还是关于集体主义的一点不成熟的想法 

刚才我想集体主义的时候,想到,让我饿一顿(就一顿哦)和让千人饿一顿,我选择我饿。
但如果不是我选择的,是一个大家长,为了不让千人挨饿,选我去挨饿,这事好像就变得不对味儿了。
如果还是我选择,但我选择千人挨饿,结果我被这千人痛骂“自私!”,这又怎样?
如果我选择千人挨饿,大家长硬是把我的选择改了,变成我挨饿,这事好像就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此时考虑这个集体:如果每个人都有均等的机会面对这道选择题,且选择题每天降临一次,逼得大家轻断食,那么每个人都选自己挨饿,长远来看是个利人利己的选项。

如果这个集体比较短视,每个人凭本能选千人挨饿,那真成了集体轻断食了。
此时一个远视的大家长不忍心集体每天少吃一顿饭,悄悄修改了每个人的选择,使集体吃饱了饭,却成了随意践踏他人意志的恶人。

如果重视他人意志,那么少吃点也无妨。但有没有既不挨饿又不践踏意志的做法呢——在这个集体中,宣扬集体主义!

这个集体是一个美好的、单纯的、长期看来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高度一致,极其适合集体主义的集体(其实个人主义也是要考虑个人长远利益的,所以这个集体也适用于个人主义)。现实中的集体有这些特点吗?

再假设,如果人只能活一天。今天你少了顿饭,就等于你这辈子都少了顿饭,饿一上午不算难熬,但对你的人生是个遗憾。此时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不一致。

我们可以——尊重个人意志使每个人的一生都挨饿——或者仍然宣传集体主义,使大家吃饱饭,并使挨饿的人快乐地挨饿(因为他发自内心地自愿,并且被大家歌颂)。
(当然,个人主义也可以让每个人都快乐地挨饿,他们为维护了个人的自由而快乐)

这仍然是个非常理想化的集体。

再假设,这集体中有个人“冥顽不化”,本能驱使他必须先填饱自己肚子再考虑他人……为了尊重他的意志,也尊重集体中其他已经接受集体主义的人的意志,把他逐出集体也许是个公平的做法。放逐后,这个人每天也会被问同样的问题,但他没得选,只能自己挨饿。鉴于他的人生只有一天,是在集体里挨饿还是在集体外挨饿,实在没区别,但他不愿挨饿的时候还成全他人,这个愿望是实现了的。

相比于个人主义的集体,这个冥顽不化者也没差到哪去,一样是自由且快乐地挨饿,但他确实少了千分之一的不挨饿的可能性。

其实我只是想试试集体主义有没有合理性,然后发现它确实也可以合理,幸福,也尊重其中的人,只要这个集体真正做到集体主义思维入脑,允许“冥顽不化”者离开集体。但集体主义中的“冥顽不化”者确实会过得更不幸福。

室友说她想去某个学校但不安全晚上都不能出门我说那你当坏人不久好了吗 

警察抓住了晚上持刀行凶的犯人。

警察:你为什么上街抢劫?

犯人:不太平,平常人家晚上不敢出门。

警察:对,因为街上有你这种犯罪分子。

犯人:晚上九点以后,到处都是混混在街上遛弯。

警察:看来你是惯犯。

犯人:我也想晚上遛弯,我最喜欢九点以后吃完饭,去街上遛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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