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讨论卖淫合法化,我出国之前其实也赞成,但是来到德国反而不赞成了,德国就卖淫合法,妓院合法,一条街都是这些店,但其实只有百分之十几的妓女是德国人,其余的主要是罗马尼亚和捷克人,不谈性剥削,单是国籍问题就已经让人怀疑这件事是不是很虚伪很恶毒?一个人支持卖淫合法化,结果卖淫的全是别人,这不就很可笑吗?

一开始德国搞卖淫合法化,也是认为卖淫总是有人搞,不如合法化,加强监管。但那么多年过去,妓院不减反增,性工作者大大增加,而且也仍然有强迫卖淫的行为,警察局就在红灯区正中央,性工作者举报警察也不管,还跟着当顾客。这个监管到底监管到哪里了?

而且还有其他很形而上的问题,自由是可以贩卖的吗,还是性自由可以贩卖?性自由仅仅是性自由还是涉及到器官?性器官可以被“租用”那其他器官可不可以?

德国有个我比较赞成的地方,是嫖资都统一价,50欧,而英国是卖淫合法化但是妓院不合法也没有统一价格,结果站街女5英镑口一次,虽然说她自愿,但也近乎人格侮辱了。还有的国家是抓嫖客而不抓性工作者,挺好。有的佛教国家例如孟加拉就卖淫合法化,结果呢,红灯区就建在垃圾堆上,真的是垃圾堆,满地是垃圾,妓女生妓女。

会有人说有的人就是喜欢卖啊,得分清楚,是喜欢打炮,还是喜欢钱,这个喜欢到底有没时间期限。说白了,一个爱好变为工作之后性质就改变了,你是喜欢卖,但是喜欢卖淫作为工作吗?在这份工作很可能影响你的一生的时候,你说你自愿,就是喜欢出来卖,我也只能大笑三声了。其实如果真的想卖,你可以每次跟男盆友做爱都收钱啊,分了手就不跟他睡觉,不就可以cosplay妓女了吗?爱好赚钱两不误。

而且还得考虑卖淫这份工作的工作时长大多数是在晚上,我不知道各位高贵的996明不明白整天上夜班的痛苦。整天上夜班意味着你白天都在睡觉,你没办法上函授,没办法偷偷挤时间学外语,面试别的工作,转行。而卖淫这件事累积不了什么工作经验,也不会有很长的职业寿命。我不懂这些支持的人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整天喊着996好痛苦,结果别人全天候上夜班就没关系了?是啊,别人是自己选的职业,但一个人真的可以通过说“反正你自己选的”来逃避自己的道德审问吗?不过看来是有的吧。

不过说真的我觉得国内好多人都是学了两个词就出来乱扯,觉得卖淫合法化几个字很时髦就不断的说,不说就是不开化,行吧行吧

@shironeko 我都没想这个,只是知道如果不合法,暂时就可以维持在这个已知的处境里,更加审慎不激进。像德国合法那么久了,一直有反对的声音,但是都已经没办法了,没办法回去不合法的日子里,所以我觉得谨慎一点没有错。

@Nalakuvara 我觉得这事只能对比的考虑。哪种情况对社会、对性工作者更好点。不是说合法化了就天下太平,要是能立个法就解决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早就被消灭干净了。

@shironeko 对啊,我也是这么想。比如另一个问题,大家都认为美国对于儿童的照顾啊,监护人制度都比国内好,但是其实美国仍然有这方面的丑闻。概念很美好,实操又是另一个问题了,这还是美国呢。

@Nalakuvara 问题是,是不是better than nothing。所以我问不合法有什么好处。换种说法就是,合法化了,会使情况变差吗?

@shironeko 这个真的要做数据才知道,但是现在就很难拿数据嘛,所以我也没办法说别的。只是我这方面的文章和纪录片,国外的看过很多,比如我知道合法化之后性工作者并没有变少,强迫仍然存在,以及很多她们本人的访谈,起码可以说明有些声称是合法后的好处其实不太牢靠。

而且像比利时,学校里老师会介绍红灯区,说XX城市的黑暗一角,仍然保持批判的态度。我觉得比利时也卖淫合法化,但是保持这种争论还是很好的。

@Nalakuvara 你所提到的,也依旧是好处没有多少。而我认为至关重要的是“有没有任何东西变差了”,我觉得如果有什么方面明显的变差了,一定会在各个调查中反应出来。卖淫合法化,最基本的影响就是性工作者受到劳动法保护,如果说在劳动法保护下还比违法更惨,那只能说明劳动法有大问题。

@shironeko 不一定是“没有任何东西变差了”,更多人参与卖淫不就是一个吗?而且怎么说呢,德国的妓女是要交税的,如果是按照德国模式,国内搞不好会希望不合法呢,不用被税务局收成

@Nalakuvara 更多人参与,而且多是外来人口。不正是说明别的国家的性工作者来德国,因为德国合法了吗?相比市场也会扩张,因为欧盟没有边境限制。

@shironeko 我觉得合法虽然有影响,但人们对卖淫这件事的道德批判并不会降低,而且这工作的确有很大的健康风险,哪怕在德国,德国人也不会觉得这是个ok的职业。我不会觉得更多人参与是个好事情。

@Nalakuvara 是否真的有更多人参与,还是因为人口流动?如果有更多人参与,那么这些人原来是什么生活情况?

@shironeko 人口流动导致的更多人参与卖淫,对我来说已经很恐怖了= =,就那种不断的从穷国吸血的感觉。这里提到她们原来的生活情况,这就涉及她们本身是什么价值观,什么是幸福了。如果一个人觉得只要有钱,哪怕是短暂的,自己以后性病或者被鸡头暴打都没问题,或是简单一点,仅仅是增添了一些“异于常人”的记忆没问题,别人是不是就无权插手?这个是哲学问题,每个人的回答不一样,但是我自己的价值取向里,我觉得这是悲哀。

@Nalakuvara 我说人口流动,是指外地的性工作者流动到合法化的地区

@shironeko 这个问题要探究就很复杂,因为时间跨度太大了,而且除了卖淫合法化这一变量的影响,还有他们本身国家的经济增长。如果他们的国家之前比现在富有,那即使人口迁移不可能,德国也不卖淫合法化,他们本身国家的卖淫人数可能也会上升。变量实在太多了

@Nalakuvara 就是如此。所以说人数增加是否是变坏也值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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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oneko 我在德国3年了,对德国也不能说是完全没感情,当我看纪录片的时候看到别人说出差来德国的一大项目就是嫖娼,我心情就不太好。在国内,爱国主义好不好值得探究,但我在德国,谈不上爱国主义,这种不太舒服的感觉仍然存在。不是感性的东西就没价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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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lakuvara 不太舒服是正常的,但是不要因为不太舒服而在逻辑上取近路。

@shironeko 我以上的讨论还挺实事求是的吧?没抄近路吧?而且本来制定政策就不完全是那么简单的道理上过去就行,又不是机器。

@Nalakuvara 我认为您在逻辑上抄了近道的一点,就是道德上错误,或者可疑的行为,不合法也没有问题。

假设卖淫合法化完全没有任何好处坏处,对性工作者来说合法化之后和合法化之前不会有任何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应当将卖淫定为非法。我认为这是很明显的。一方面是执法资源的考量,一方面是个人自由的考量。

在这个前提下,道德准条,个人是否对这个环境感到舒服或者合法化的好处完全对这个讨论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我们在讨论的不是添加一个罪,而是减少一个罪。只要证明不会有任何负面后果,那么这个罪就应该取消。

@shironeko 噢明白了,但我还是得说,这件事是需要审慎考虑的,我也不认为道德准条是无意义的,因为人是社会动物,不可能逃过道德批判,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的道德批判,道德批判也一直是法律考虑的方面,否则婚姻制度就要大改变了。不过想起来古代卖淫就谈不上是罪,虽然同样没数据,但是应该也可以参考。

@Nalakuvara 我个人认为在讨论刑事法律的时候,没有任何道德道德参与的空间。因为刑事法律是暴力。定一件事为罪,不是说不提倡,甚至不是说不应当,而是在说我们要不要将一个人拖到国家机器面前,对其进行暴力的惩罚。以年为单位的诉讼进程,改变人生轨迹和人际关系,冤案,拘留,审讯,等等等等。在这些面前,道德是实在是太过随意。

如果要将一件事定为罪,必须要证明其将带来明显的超过仅仅道德舒适感的好处。

@shironeko 这个我就不确定了,什么是道德舒适感怎样算是超过呢,吸烟算是道德舒适感还是什么呢?道德你认为太随意,因为审讯要以年记,这个思路。。。我也觉得很难接受。而且性交易不合法是刑事法律的范畴吗?这个很多国家规定都不同,很难概括的说。

@Nalakuvara 吸烟对他人健康危害非常有限,而且大部分的危害情况已经被其他法律所避免。吸烟入罪显然没有任何必要。

卖淫非法显然是公民和国家直接的问题,当然是刑法。

@shironeko 其实吧,台湾就是就是业者负刑事责任,而性工作者只罚款不在刑法范畴内。

@shironeko 只是举例而已,不要紧张,不过我明白你说的意思了。

@Nalakuvara 私人场所可以请任何人离场,公共场所也可以有自己的规定不允许吸烟。这些规定都不是法律,反映该场所的道德标准。

当然谁可以创立这些规则是受到法律(与吸烟无关的法律)保护的。但是法律本身没有任何道德在内。一个场所可能需要有自己的规则,而法律保护这个需求,是有很明显的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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