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讨论卖淫合法化,我出国之前其实也赞成,但是来到德国反而不赞成了,德国就卖淫合法,妓院合法,一条街都是这些店,但其实只有百分之十几的妓女是德国人,其余的主要是罗马尼亚和捷克人,不谈性剥削,单是国籍问题就已经让人怀疑这件事是不是很虚伪很恶毒?一个人支持卖淫合法化,结果卖淫的全是别人,这不就很可笑吗?

一开始德国搞卖淫合法化,也是认为卖淫总是有人搞,不如合法化,加强监管。但那么多年过去,妓院不减反增,性工作者大大增加,而且也仍然有强迫卖淫的行为,警察局就在红灯区正中央,性工作者举报警察也不管,还跟着当顾客。这个监管到底监管到哪里了?

而且还有其他很形而上的问题,自由是可以贩卖的吗,还是性自由可以贩卖?性自由仅仅是性自由还是涉及到器官?性器官可以被“租用”那其他器官可不可以?

德国有个我比较赞成的地方,是嫖资都统一价,50欧,而英国是卖淫合法化但是妓院不合法也没有统一价格,结果站街女5英镑口一次,虽然说她自愿,但也近乎人格侮辱了。还有的国家是抓嫖客而不抓性工作者,挺好。有的佛教国家例如孟加拉就卖淫合法化,结果呢,红灯区就建在垃圾堆上,真的是垃圾堆,满地是垃圾,妓女生妓女。

会有人说有的人就是喜欢卖啊,得分清楚,是喜欢打炮,还是喜欢钱,这个喜欢到底有没时间期限。说白了,一个爱好变为工作之后性质就改变了,你是喜欢卖,但是喜欢卖淫作为工作吗?在这份工作很可能影响你的一生的时候,你说你自愿,就是喜欢出来卖,我也只能大笑三声了。其实如果真的想卖,你可以每次跟男盆友做爱都收钱啊,分了手就不跟他睡觉,不就可以cosplay妓女了吗?爱好赚钱两不误。

而且还得考虑卖淫这份工作的工作时长大多数是在晚上,我不知道各位高贵的996明不明白整天上夜班的痛苦。整天上夜班意味着你白天都在睡觉,你没办法上函授,没办法偷偷挤时间学外语,面试别的工作,转行。而卖淫这件事累积不了什么工作经验,也不会有很长的职业寿命。我不懂这些支持的人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整天喊着996好痛苦,结果别人全天候上夜班就没关系了?是啊,别人是自己选的职业,但一个人真的可以通过说“反正你自己选的”来逃避自己的道德审问吗?不过看来是有的吧。

不过说真的我觉得国内好多人都是学了两个词就出来乱扯,觉得卖淫合法化几个字很时髦就不断的说,不说就是不开化,行吧行吧

@Nalakuvara 英国Leeds也有个designated red light strict,关于它的调查研究也不少,居住在附近的妇女儿童都会受到负面影响(常常有儿童上下学路过附近被问价格……)
我自己有一个简单粗暴的判断方式就是如果一件事都是弱势群体在做那一定不是什么好事,和您开头的想法或许有重合
说到996,我是认为996、富士康、代孕、全天候的家政工和性工作都可以算是 modern day slavery了,所以坚决反对卖淫合法(但绝对支持去罪化),但在西方国家似乎会被视为对性工作者的 hate speech……

@somalicat 我一开始最朴素的感情就是看纪录片,发现这些性工作者合法化的国家,他们的性工作者照样不快乐,当然也不能说其他国家的性工作者就很快乐,但我开始对这条法规产生怀疑。而且我无法无视性交易本身对于人类自尊的损害,也无法认为人能脱离社会共识存在,如果社会共识迟迟不变,为何要让人选择很可能会伤害到他们自我认同的工作呢?虽说是个人选择,但也不能见“死”不救啊,虽然是还没到死那一步。

我自己比较支持的是抓嫖客而不抓性工作者,并且即使抓嫖客也只是罚款。我曾经跟一个德国人讨论过,说这样的合法化很荒谬,因为我不认为自由是可以被贩卖的,事实上有人这么做了,但我思维上一直无法接受。

讲到996我觉得长时间的工作会直接摧毁人的心理,国内不在乎心理层面的损害,但我觉得钱其实弥补不了什么东西。

@Nalakuvara @somalicat 提供一种观点,你们认为的卖淫合法化对自尊的损害其实是一种异化,异化的意思就是被害者自身没有意识到被害,导致其自由的行使损害了自身的利益,这让你们感到心痛。然而这种论述并不能证明这种自由不应当被拥有。如果要对抗异化,需要做的不是立法去禁止别人行使某种自由,而是让别人从理性上认识到不同选项的价值,而选择不去做伤害自己的事。至于合法和非法对妓女生存状态的影响,上面的人应该讨论过了,是合法更能保障妓女的权益。至于妓女自身考量的异化问题,并不是合法与非法可以解决的,而只有教育可以解决。因此合法更优是易见的。

@merely @Nalakuvara @somalicat 指:伤害不是来自于行为本身,而是来自于别人的眼光。这一点恐怕对于恋童癖也适用。受害者的痛苦有可能不是来自于成年人的诱奸行为,而是来自于正常的成年人的眼光。

@Rotten_Peaches_and_Drosophila @merely @somalicat 这个观点还是得特别慎重对待,我觉得恋童癖非常明显的问题是权力不对等,完全说是别人的眼光太冒进

@Nalakuvara @merely @somalicat 所以再往下进行其实会得到和我回复的那位一样的结论:假如人们不认为与儿童发生性行为是变态的,那么就不会产生伤害,重点在于人们的看法,在于社会舆论。当然,我不能说我绝对赞成这种看法,于是进而赞成恋童癖完全无罪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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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tten_Peaches_and_Drosophila @merely @somalicat 噢这样啊,很多宗教社区不就这样吗?那我进一步问,如果人们不认为强奸是不对的,强奸就不会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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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lakuvara @merely @somalicat 分界点在于行为的被施加者自己的意见:她自己感到被强迫了,因而感到不适,感到精神受伤,心理受伤,感到无法信任别人,那么这就是罪。重点是她自己的态度。

@Rotten_Peaches_and_Drosophila @merely @somalicat 如果说是反对受害者二次伤害我很赞成,但我觉得要让全社会为了他认为跟儿童性交很正常这点就已经现实里做不到,而也无法把他关起来不让他接收外部资讯,意识到有的社会里这是犯罪,自己可能被压迫,被蒙骗。当然他自己的社区可能还是觉得跟儿童性交很好。其实我都觉得没啥好讨论啊,现实里这样的儿童很多,你去宗教社区问问不就可以了。

@Nalakuvara @merely @somalicat 怎么说呢,我对“你只能接受外界资讯”这种事情不怎么关心,我对外界资讯是否正确比较关心。

@Rotten_Peaches_and_Drosophila @merely @somalicat 外部资讯那么多,挑一个你最喜欢的去信,理论上会最幸福,但这就很虚无了

@Nalakuvara @merely @somalicat
外部资讯确实很多,但大众的永远是主流,而主流永远最有影响。whatever,我不明白你想表达的,你是想说我的正确并不是所有人的正确吗?

@Rotten_Peaches_and_Drosophila @merely @somalicat 就回到刚才宗教社区小男孩的例子,假设他认为被鸡奸是ok的,此时美国新闻说这是犯罪,宗教领袖说没问题,他为了自己心里舒服,可以选择相信宗教领袖,并且快乐一辈子。但是,这种对资讯的选择,已经放弃了理性讨论,已经不认为有正确的资讯,实际上我相信两种文化要说服对方也很难。所以我说是虚无,因为此刻判断已经没有用。

@Nalakuvara @merely @somalicat 不过这本来也是讨论卖淫到底应不应该合法化的,好吧,继续讨论确实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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