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结果对他们来说比较重要时,他们就会动用酷刑。一九三七年以前打人实际上应该是被禁止的。一名前古拉格人员证实,在三十年代的前五年,打人肯定是违法的。但是,大约是在一九三七年前后,随着必须迫使党的领导人认罪的压力增大,酷刑逐渐开始使用,不过,到一九三九年时,酷刑再次停止使用。
一九五六年,苏联领导人尼基塔·赫鲁晓夫公开承认了这一点:“怎么可能使一个人交代他没有犯过的罪行呢?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因为使用暴力手段对他施加了压力,严刑拷打,让他昏迷,使他失去判断力,剥夺他做人的尊严。‘供词’就这样到手了。”
滥用酷刑的情况在这一时期非常普遍,而且频繁受到质疑,以致斯大林于一九三九年初亲自向内务人民委员部的地方负责人发出一份备忘录确认,“从一九三七年起,在内务人民委员部的工作中[对犯人]使用肉体施压手段得到了中央委员会的批准”。他解释说,上述手段仅被允许
对这样一些公然与人民为敌的犯人使用:他们钻人道审讯方式的空子以便无耻地拒绝供出同谋,他们长达数月拒不认罪并且企图阻止揭露那些仍然逍遥法外的同案犯。
斯大林接着说,他的确认为这是一种“完全正确和人道的手段”,尽管他不得不承认这种手段偶尔可能会被用在“意外被捕的好人”身上。当然,这份臭名昭著的备忘录清楚地表明,斯大林本人知道在审讯过程中所使用的那些手段,而且亲自批准对它们的使用。
当结果对他们来说比较重要时,他们就会动用酷刑。一九三七年以前打人实际上应该是被禁止的。一名前古拉格人员证实,在三十年代的前五年,打人肯定是违法的。但是,大约是在一九三七年前后,随着必须迫使党的领导人认罪的压力增大,酷刑逐渐开始使用,不过,到一九三九年时,酷刑再次停止使用。
说到底,审讯的最重要后果是它给犯人打下的心理烙印。甚至还没踏上解送东方的漫漫长路,甚至还没到达他们的第一个劳改营,对于作为强制劳动力的新生活,犯人已经处于某种“准备”阶段。他们已经知道,他们没有基本的人权,没有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甚至没有出席公正的听证会的权利。他们已经知道,内务人民委员会的权力不受任何约束,国家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他们。当他们承认自己没有犯过的罪行时,他们已经不怎么考虑自己了。但是,即使他们不承认,他们也都失去了貌似存在的所有希望,不再相信逮捕他们的错误将会很快得到纠正。